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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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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室内的两个人,似是为了应景,也在重复着同样的动作。

第120章女装后,我成了万人迷27

另一边,从仙乐宫回去之后,周兴邦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事到如今,他忽然又不想杀裴司矜了。

仔细想想,裴司矜对他一向苦苦痴恋。

前两次举枪,也的确是因为自己做的有些过分。

而且,在桃花园后门那次,他明明记得裴司矜击毙了他。

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还好好活着。

那大抵也是个梦。

说到底,裴司矜还是和以前一样,对他有情,不然怎么会不舍得杀他?

现在裴司矜是沪城的红人,只要自己稍微给点回应,他一定会像以前一样,舔着脸贴上来。

到时候,他周兴邦也会成为名震满城的大人物。

这么想着,周兴邦的心情又好了很多。

上流社会的贵公子们,有不少人图新鲜,贪恋男色,经常去仙乐宫取乐。

但是,他万万无此爱好。

因而变得和一部分朋友格格不入。

好不容易遇见个不让自己反感的男人,他一定要好好抓住机会。

品一品,男人和女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带着这样的想法,周兴邦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特意收拾了一番,又叫人买了一大捧花,精神满满的来到仙乐宫门口。

甚至还请了几个小提琴手跟在身后,拉着浪漫的乐曲,制造气氛。

他提前打电话问了仙乐宫的经理,知晓司矜昨夜没有回去,便想守在门口,来个深情表白。

周围卖报小贩的叫喊声络绎不绝:

“卖报卖报——

裴司矜倾情献唱仙乐宫,贵公子齐呼。

我要这性别有何用!”

昨天才唱完歌,今天就上了早报头条了。

周兴邦唇角的笑意越来越深,只觉得这个结果格外令他满意。

裴司矜越优秀,他包养起来,就越有成就感。

毕竟养起来的小情人要具有装饰功能,得在外人面前给他撑面子。

这样才对得起他周少爷花出去的钱。

眼见周兴邦带人大张旗鼓的守在这里,周围路人纷纷驻足,准备围观周家小少爷又看上了哪个明星。

不一会儿,司矜便披着一件不太合身的黑色西装从仙乐宫走出来。

那件衣服略大,搭在少年小小的肩膀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越发清秀俏皮。

周兴邦见状,连忙抱着花迎上去:

“矜矜,我后悔了,我不想跟青眠柳在一起了。

说到底,我喜欢的人还是你。

你能跟我一起去吃顿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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