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99章 妖族势微人族登场(第1页)

交易完成,也是用了十大碗功德金液才换到了十二品轮回紫莲,看来祖巫也不全是憨憨,一点功德金液也没省下来,和女娲那边一样一样的,真怀疑她们之前是不是互相通气了。

大羿那边也终于想通了,与其现在为了义气去死,还不如留下有用之躯为巫族后人保驾护航,所以他离开前看牧云的目光无比复杂。

对此牧云毫不在意,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自己救下大羿又不是为了让他感激自己,只是心里这么想,然后就这么做,讲究的是个念头通达。

此时的妖巫战场,一道道流光破空而来,都是来捡漏的,洪荒最强的两个族群同归于尽,怎么也得留下些好东西吧?

先天灵宝不敢想,后天灵宝残骸,大罗金仙境大妖尸体,大巫尸体总能留下些吧,无论是巫族还是妖族那可都是浑身是宝,随便处理一下就是炼器、炼丹、画符、布阵的圣品。

结果他们到来一看,全都傻眼了,真特么干净啊,这是谁打扫的战场啊?这也太专业了,刮地三尺都不带这么干净的。

其实还真不止三尺,吞天橘猫吸了一口,天地高了三丈。

别说尸骸了,血液都没剩下一滴。

阐教广成子捂着心口倒在了地上,他感觉一个重要的东西离自己而去,机缘,他的机缘被人夺走了,没有了不周山残骸,翻天印就无从说起,有翻天印的广成子可战准圣,没有了翻天印,他阐教十二金仙第一人的位置可就不稳了。

女娲娘娘黛眉紧锁,一番推算下,脸色变得很是难看,未来自己应该有一个很厉害的法宝,紫金红葫芦,甚至能够炼化先天圣人,是自己补天之时得到的不周山碎片炼制而成,现在没了,始作俑者又是那个该死的牧云。

娲皇宫一只伤势未愈的小金乌眼露茫然之色,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感,未来在封神战场大放异彩的斩仙飞刀没了。

只有金鳌岛的通天圣人一只手拿着一个不周山碎片,另一只手手指飞掐算,嘴角含笑,还好自己赶在那个刮地皮的小子之前去了一趟妖巫战场,否则自己的青萍剑就没得了。

与那些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修士比,玄黄之城这边简直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比一年一度的祭祀大典还要热闹。

从早到晚炼妖鼎就没有停止工作过,反哺的天地灵气使得玄黄之城灵气浓度浓郁无比,成为了真正的修炼圣地,即便和阐教和截教比也毫不逊色。

另外,在妖巫两族在不周山决战之时,牧云派了一只队伍摸到了妖庭,趁虚而入,直接来了个偷家行动,把能搬走的都搬回来了,导致玄黄之城连续升级,上空的气运金龙大了好几倍。

如今的玄黄之城,已然是真正的圣城,就是人族的祖地,除了依托地脉和星辰之力外,还绑定了人道,气运金龙已经是准圣巅峰,再加上人道对天道圣人的压制,它在玄黄之城甚至能和圣人一战。

妖巫大劫后的洪荒,天地法则更加的完善,天界、地界、人界在逐步分开。

时光荏苒,一年时间转眼即逝。

如今的洪荒三界纷争不再那么激烈了,自从妖巫两族落幕,人族的崛起势头就开始一不可收拾,各个部落在洪荒遍地开花,其中各个部落的领基本上都是出自玄黄之城,因为身后有着玄黄之城的支持,部落都成长的很快。

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那些残存下来的妖族就都被赶到了深山老林、洪湖大泽,不再敢轻易冒头,人族终于成了天地的主角。

而牧云,一年之期的万族战场即将开启。

而现在的牧云兵强马壮,不再像一年前,能拿得出手的只有自己。

【牧云】

年龄:十七

修为:圣级巅峰

生命层次:神魔巅峰

灵魂层次:准圣巅峰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我为美食狂

我为美食狂

我为美食狂叶秋叶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厨师,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得到了一辆美食基地车,从此踏上了以美食征服世界之旅。被誉为全球最大老饕的米其林美食杂志总编伊莎贝莉在杂志上公开向叶秋叶求爱,声称叶...

洪荒:开局成就人族大帝

洪荒:开局成就人族大帝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重生军嫂初养成

重生军嫂初养成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