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诀反握住许轻的手,说,“走吧。”
“哦,好。”
许轻跟上言诀的步伐,她的目光落在言诀牵着她的那只手上面,许轻抿了抿嘴唇。
她就这样与他十指紧扣,会不会……不太好?
若说刚才总裁怕她站不稳才让她挽着胳膊,那现在这样又算什么呢?
“四哥这就走了?”
闻书似是早就料到了言诀的行动,他竟提早在门口等着。
闻书倚着墙,双臂抱于胸前,笑嘻嘻地打量着许轻和言诀,用轻快的语气问他们。
“哎呀,要不是朋友找我还有点事,我还真的挺想体验一回当电灯泡的滋味。
巨大无比的电灯泡,和月亮一样大。
四哥你说呢?”
闻书说着,还张开胳膊和许轻比了个又大又圆的球体。
许轻被闻书故作浮夸的神态逗笑,她不好意思地看着言诀。
言诀将许轻的手攥的更紧了点,他轻飘飘地睨了眼闻书,搬出了牧淮:“想和我们一起吃饭也不是不行,但我记得牧淮的偶像接下来是不是还有几场演唱会,印象里她没抢到票,我倒是可以帮她一把。”
“别,四哥,求你了,别再给她送票了。”
闻书立刻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和言诀告饶,“她已经满世界飞了两个月了,再不回家我就要成孤寡老人了!
四哥你舍得我和你一样独守空房吗?”
许轻没忍住,笑出了声,又连忙捂住嘴巴。
言诀挑眉,对闻书下了“最后通牒”
:“还想要老婆就离我远点。”
——或者离他老婆远一点。
“四哥慢走,祝你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Haveagoodnight,拜拜不送。”
闻书朝许轻和言诀挥挥手,迅速飘走。
许轻说:“你的朋友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感觉有点可爱。”
“可爱?”
言诀撇撇眉毛,“我看是有病。”
“我饿了,我们可以去吃饭了吗?”
不明白好端端的总裁大人为何又是这种凶巴巴的语气,许轻连忙扯了扯他的西装袖口,略微讨好地问。
“嗯,走吧。”
依然是那辆林肯,它早早地就候在外面。
这辆加长林肯是言诀的没错,只不过他把车留在了巴黎。
这次林肯载着许轻和言诀来到了一家法国餐厅,餐厅的装潢从外面一看就很优雅,也非常的……豪华。
许轻和言诀在侍应生的引领下顺利入座,言诀早就想好了要带她来这家餐厅吃晚餐,他提前预约了最豪华的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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