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戒备地望着他。
他眼神闪闪,很真诚,似乎有些期待,"
其实我不习惯和别人很亲近,可是现在我想接近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你考虑一下,我先下车买点东西。
"
他说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边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车上。
我可以立即离开,但我没有,反而很冷静地想了一下他的话和我最近的行为。
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
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
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
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乞白赖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
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
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儿是缘分,说白一点儿就是融入对方的心灵,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
想好了吗?"
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
我问。
"
有机会就会。
"
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
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
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
"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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