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初次交锋(第1页)

这天,天气晴朗,气候舒适,清河生产队难得放了半天假,大伙儿聚集在晒谷场,带着板凳瓜子,准备看接下来的热闹。

没错,今天就是清河生产队选计分员的日子。

裴行之跟孟晚秋也坐在人群里,裴行之旁边的孟延春跟董含韵,孟晚秋旁边是孟母李兰香抱着孙子壮壮。

说来可真不巧,江家人竟然就坐在孟家人后面,也是一家人排排坐。

江秀秀是重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了孟晚秋,孟晚秋跟裴行之结婚后,孟晚秋也不爱往村里去,江秀秀也不在村里,天天往镇上跑,两人是一次也没遇见过。

江秀秀自打孟晚秋出现在她眼前,眼睛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今天孟晚秋穿的是一生粉红衬衣,下面是黑色灯笼裤,头发是随大溜的两个辫子,只不过她的头发很长,垂到了小腹那里。

头发乌黑,眼神明亮清澈,皮肤也是粉白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为她添上了一层滤镜,美得如梦似幻,从孟晚秋来到晒谷场,总有若有似无的视线看过来。

裴行之眼神暗了暗,握住了孟晚秋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侧头到孟晚秋耳边低语。

江秀秀看到这,眼睛都快冒火了,虽然她已经决定放弃裴行之,但是想到裴行之以前对自己的无情,再看看,现在对孟晚秋的亲昵,她就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

江母注意到这,拍了江秀秀的手,示意她注意一下。

但是想到孟家之前那么不给她家面子,就有意无意地跟前面的孟母说了起来:“呀,兰香啊,总算看见你家小晚出门了,长得可真漂亮,随了你跟老孟呢。

"

孟母抱紧怀里的孙子,扯了扯嘴角,"哪有,你家秀秀才好看,十里八村的人谁不知道啊。

"

江母眼里闪过一丝得意,她闺女江秀秀确实长得标致,这可是大家公认的,清秀漂亮,勤奋节俭。

虽然孟晚秋长得也不丑,但是在老一辈人的眼里,还是长得太艳丽了,不是传统好媳妇的长相。

还得是她家秀秀这样的,五官柔和,面容清秀,才让人喜欢。

“唉,你家小晚打算什么时候去上工啊,那周婆子来我家好几次了,都想让她儿媳妇接她的班,我家老江够意思,一直把位置给你家秀秀留着呢,你家小晚可不要浪费老江的良苦用心不是。

"

这会儿,孟母还没说话,董

含韵瞥了江母一眼,“瞧江婶这话说得,从始至终我家都没叫江队长忙这事,一直都是你家一厢情愿,怎么就浪费了江队长的良苦用心。

"

孟延春揽着他媳妇的肩,"是啊,江婶,你家可真会给我家找麻烦,我家又不缺小晚上工的那点钱,本来在家里待得好好的,你家非要给她找事做。

"

如果是旁人即便知道对方的好意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也不会直接说出来,而是委婉的感谢,甚至是自己咽下苦果。

而孟延春是个天然黑,说话向来不知道委婉,有啥说啥,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江母还想让孟家人感谢她,但是直接被孟延春说对方多管闲事,给孟家带来了麻烦不说,结果还有脸在这里讨功劳,我没直接骂你就不错了。

裴行之默默勾起唇角。

孟晚秋噗嗤一笑,回头看了江家人一眼,重点关注了江秀秀,她也是第一次见江秀秀。

说来还得感谢江秀秀,如果不是她家威逼利诱裴行之跟她结婚,裴行之也不会走投无路找上她孟家。

孟晚秋与江秀秀的眼神隔空对视了一秒,江秀秀注意到孟晚秋眼里的感谢,心口的怒气是止不住地往上蹿。

这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感谢她,呵,感谢她给孟晚秋送了一个男人?还是在嘲讽她江秀秀,输给了她孟晚秋?

无论是什么意思,江秀秀已经下定决心,她以后绝对不会让孟晚秋好过。

江母被孟延春夫妻俩的话,气得脸色涨红,不敢相信世上还有那么不要脸的人。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长生诡仙

长生诡仙

这世界病了,无论仙凡都患上了一种名为长生的顽疾。在长生不死的影响下,各类修行法朝着诡异莫名的方向一骑绝尘。住胎期二十岁后,四肢逐渐萎缩总角期五十岁后,脏器彻底腐烂弱冠期一百岁后,皮肉枯槁朽坏而立期两百岁后,血液枯竭生异我是求仙者,亦是求生者。已有万订完本精品诡道修仙,以及2500均完本开局聊斋打铁十五年,人品保障,欢迎看官老爷们追读收藏。...

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方浩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可是在这个看脸的时代,这显然是一个奢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