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大厅的一角,远远就看到林泽秀被一群女人围着,左右逢源。
他的个性其实并不算突出,很中庸、永远不会激烈,可就是这种气质让他就像冬天里的阳光,温暖舒服,明亮却并不刺眼。
而此刻伴随着他轻轻转动头,兼顾着两边地女士,他的发丝也摇动着,看来真是迷人极了。
唉,我真喜欢这类型的男人,斯文儒雅,看你的时候就像轻轻浅浅地在吻你。
不过可惜,我对他那种热烈的心绪也消失在这些若有若无的温柔中。
再远一点,林泽丰和两个男人在一起。
其中一个,一看就是日本人,中等身材,偏瘦,脸上少肉,眉目有些发紧,但整体上看,长得还不错,戴着无框眼镜,看起来教养极好,干净精明的样子,应该就是那种白天教授,晚上禽兽的人吧?离得太远,看不太清。
另一个就是袁爱地翻版,高瘦地年轻人,神情有些浮夸,不过这相貌长在女人脸上好看,长在男人脸上就有点娘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还很兴奋,不是磕了药了吧!
看看,这一比就立分高下。
林氏兄弟简直是人中之龙地存在,还是神龙,这使我对林董事长,也就是是林氏兄弟的“巴拔”
产生了点好奇之心,是什么样的人生出、并教养了这样优秀地儿子。
单从这方面对比,时代和城园败局已定,因为在接班人的问题上,他们输得好惨。
看林泽丰和小野伸二与袁定谈得很融洽的样子,我不禁佩服他的定力。
曾经被修理得那么惨,要没有我神经侠女,可能连小命都没了,幕后黑手铁定是那两位之一,或者都有份儿,他居然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再说袁家的弟弟,城园的下一代,叫什么不好,偏偏叫袁定,圆腚,他瘦成这样,屁股上肯定没肉啦,还是林泽丰的屁屁有点看头,虽然上面有伤痕。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胡思乱想着,眼看他们兄弟俩没空理我,干脆去餐桌那边弄点吃的。
喝了这么多含酒精的饮料,我肚子似乎更饿了。
要知道长年练武让我新陈代谢比较快,饿的也频繁。
我转悠过去,吃了点蛋卷样的东西,还真的压下了酒意,脑袋清爽多了。
而这时,音乐响了起来,林泽秀在这么一大堆女人的包围中,也不知用的什么办法,就这么轻巧的走出包围圈,向我走来。
“小姐,我有荣幸请你跳只舞吗?”
他优雅的向我伸出手。
如果妒忌的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我已经死了一万次了,不过这种死法真爽,我喜欢。
于是我微笑,没说话,只把手搭上了他的。
唉,我的白马王子就是他啊!
世人庸俗,限制了白马王子的地位!
谁说当王子的就一定是老公?当朋友偶尔聚聚也是很养眼的嘛。
再说了,除了王子,还有王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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