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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跟著林天去了城南,是林天租的一处地方。
原来的院子被一个房地产开发商买去了,林天也不愿意再住在那里,就用开发商给的钱在这里租了房子。
而他自己则开始在王一磊和另外几个人开的一处修理摩托的小店帮手。
男孩子对於车总是有著说不清的情节,那种冷冰冰的钢铁中所蕴含的速度和力量,让这些年轻的男孩子看到车子就会忍不住热血沸腾,几个人居然也把一处小小的店面收拾得颇为红火。
而且王一磊那样的年轻小夥子,打小儿就是和人斗狠斗出来的,所以那些街面儿上的小地痞也不敢在他们这处地方挑事儿,再加上玩伴里头的吴子雄去年刚刚考上了警校,眼看著是要接他老子在市局里的班。
黑白两道的通达,让努力经营的他们很快就在城南立下了脚。
林春已经开始读高三了。
虽然出院时学校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但凭著他的聪慧和努力,高三的第一次月考,林春还是他们年级里最优秀的学生之一。
只是原本和他形影不离的林天,再也不是旧时模样了。
他还是会和林春一同上学下学;还是会在林春背後,用眼睛一直追随著他;还是会让林春睡在大床的里边;还是会在冬天把暖水袋塞在林春的脚边。
只是,再也没有如同以前一样不管去哪里,总会先来找林春了。
再也没有如同以前一样,用飞扬跳脱的笑眼注视林春,口里一声一声哥哥哥哥的叫了。
再也没有如同以前一样,不管家里还是学校里,总是半个身子都要吊在林春身上了。
再也没有如同以前一样,坚定而骄傲地说,哥哥,我要我们一辈子在一起,一辈子都要有自己的春天……
林春从出院就注意到林天食指上的戒子不见了,他问过一次,林天只是眼睛直勾勾地瞪了他半晌,而後一言不发转身出了门,一整个晚上都不见回来。
第二天,林春也把自己手上的戒子摘了下来,用一根细细的红线绑了,挂在了颈子上。
有时候睡觉翻身,不小心,那戒子会滑落在一边,硌在锁骨上,生生地疼。
原本就不多话的林春,更加少了言语。
一直都很喜欢林春的班主任,曾经找过林春,问他是否需要住校,或者是否愿意住在自己家里。
林春低了头,轻轻说谢谢老师,他还要照顾林天。
那年过半百的班主任,叹了口气,然後拍了拍林春的肩膀说,好孩子。
而原本虽然外向却并不惹事的林天,却开始时不时地缺课,逃课,但总会在晚自习下课出现在班里头,然後默默无言地和林春一块儿骑车回家。
5
林春的课余时间,全部都用来做家事了。
渐渐地,学会了怎麽买菜,学会了怎麽看肉类是不是新鲜,学会了怎麽收拾鱼虾,学会了怎麽用蘑菇配上鸡肉鸭肉煮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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