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半天的推缓时间,荆飞已经习惯了这个瘦弱的身体,也将这个身体里一些原主人的往事历程接受了,他这才知道,历史上最有名的杀手荆轲,是由十来岁开始杀人的。
怪不得他敢持剑去击杀秦王,成名立万。
看来在历史上,想名流千古,都是早有准备的,不是偶然而就的啊。
他真的是一个剑客,一名杀手,十三岁的杀手,
在现代,十三岁的小屁孩子还哭着喊着要吃糖呢,可是,荆轲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名杀手,并且已经有了两年多的杀手经历。
荆轲,十三岁,孤儿,从知事起就没有亲人,一生乞讨为生,饱受世态炎凉,
十岁之时,他偶然之间在一座荒山遇到一个古洞,洞里得到了一本破旧的剑谱,名为惊天十八剑,却只是本残缺不全的剑谱。
里面,就只有第一招,并且这一招也没有完整,只有个起手势,好象如果想炼就此术,后面不知道有多少困境在等待着他去破解,却是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剑名,名为冲天一剑。
也仅仅是苦炼了这半分剑招,三年之后,荆轲已经成为了苍茫大地之中微有名气的剑客了,这让荆轲从战乱之中,小小的年龄,才活到了今天。
历史上也有错误啊,这也是难免的,因为谁也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啊,历史上记载着荆轲是一个齐国大夫的后人,其实不是,他本身就是一个小乞丐,人是齐国的不假,可是父母却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在他几岁时,被几个村里的流氓给杀害了,荆轲若不是运气好,让一个老人偷抱着逃跑,只怕也早就送了性命。
感叹了好一阵之后,荆飞脑海里又转出一个念头。
“杀手好啊,无本生意最顶端的事业,尤其是在古代,只要一柄破剑,就能发大财。”
“有人说,百分之八十的利益就可以以命拼了,那做杀手,可是百分之千的利益。”
“虽然风险,可是人不是常说,投资有风险,买股须慎入么?在现代,多少人炒股炒得家破人亡,都是以命在拼,炒股再好,是得要本钱的,所以说,穷人在穿越后,做杀手无疑是最好的一种行业。”
而现在,他都不用去说了,溶合了荆轲的一小半灵魂后,就当自己是杀手了。
跑了半天路,感觉肚皮有些饿了,
荆飞于是想去找家酒楼喝点小酒,填饱肚子,可是连续走了好几家店面,却没有半个人来招呼他,里面俱是一片狼藉,主人早就跑光了,
不过还好,荆飞竟然发现了一只大难不死的大公鸡,正躲在柴房里打冷战呢,
想来,它也知道了大难临头了。
店铺里什么都不少,酒还有好几瓶,全都是店主人没来得及卖出的酒,也是啊,命都没有了,谁还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倒便宜了这个胡乱寻食的荆飞小人。
酒倒像是好酒,用这年代看上去高档上档次的陶瓷装好。
不过藏在床底,掩耳盗铃般的措施,对曾经生活在现代,经历过太多的阴谋诡计,又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培养下的荆飞来说,一眼就看到了。
也是,店掌肯定在想,说不定有朝一日还可以回来呢,带不走的酒,还是藏一下吧,虽然知道赵国一破,他回来的可能性几乎是万分之一,可是有一点的可能,生意人是不会放弃的。
一剑将鸡头给割了,找柴火烧了开水,很快就将鸡煮熟了。
一股香味扑面而来,甚是爽意。
荆飞穿越前虽然是个富家公子,却由于父母都不在身边,自己也经常会做些饭菜吃,口味虽然不如何,却是能够煮熟。
“好好,太他娘的好吃了。”
荆飞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大口吃菜,别提多畅意了,早将生死攸关之事抛到耳后去了。
什么刺秦,什么大难,都滚一边去了,有酒须尽欢,谁想以后事。
“喂,小家伙,鸡腿留我一只,别吃那么狠,小心噎着。”
一个急促的声音从耳边飘来,荆飞还没有反应过来,碗里面的一条大鸡腿已经有主人了,定眼一看,这主人是个光头,
身穿破布条的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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