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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神之律和人之法(第2页)

斯温娜.迪.纳尔森,和雷蒙.隆.纳尔森,由于这位姐姐意外的成了皇帝的“情敌”

,她的房东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姐弟扫地出门,而很快,在到处碰壁后,斯温娜就发现奥兰虽大,却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处了。

而在这个以领主制和骑士册封为核心关系的人类封建社会,骑士和效忠的君主绝对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更不要说是最为坚实的守护骑士,其实同性之间也有守护骑士,但往往是可以豁出性命的挚友,斯温娜和蕾妮的关系却实在不好解释。

背弃了效忠对象的骑士是最让人鄙视的,无奈之下,认清了自己已经上了贼船的斯温娜,只能来投靠蕾妮了,但看到只要蕾妮走近了就惊恐莫名的她,知情者总是捧腹偷笑。

作为金牌传教者的科洛丝嗓音娓娓动听,对教义的理解也颇为深刻,一般性的传教是绝对够了,但面对七百多年资历的凯丽,对于要验证这个信仰是否对于国家有帮助的东岚人,这个面对木精灵贵族莫名其妙的低了一辈的野精灵,却总是有些吃不住。

“那么,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原本单一的法律会分成两个部分,【神之律】和【人之法】到底有什么区别,两个部分重复的地方不少,按照法理学的概述,重复立法不会造成法律执行的混乱和权威削弱吗?”

“可……可教义上就是这么说的啊。

这是无眠者大人定下的。

肯定没错的。”

被问的急了。

科洛丝只能重复书上的观念,这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传教算是够了,但这显然说服不了东岚人,无奈之下,摇了摇头,我只能再度走进这个充当临时课堂的一楼大厅。

“咳,可以的话,让我讲解一下。

我其实和无眠者大人颇有交情的,这个我正好听他说过。”

在众人的不可理解的眼神中,我伸出一个手指,银色的律法之光在其上荡漾,证明了我律法修行者的身份。

两种能力修行不是不可以,但若是像莫莫一样把圣光之力全部转化成律法之力,恐怕就等于从头再来,偏偏两种力量颇有相似重复之处,同时兼修简直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

于是,我的公正骑士身份。

在得到了科络丝“果然是神使”

的赞同之外,在其他人心目中。

却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

但这却足以我的确有资格讲解律法。

“咳,首先是【神之律】和【人之法】的区别,神之律是神定的,他只有重罪十三条,都是公认的不可宽恕罪行,也是基本不会变化的,我们律法职业释放判罪术所能够判定的罪行,只有神之律,而人之法,则是律法之神教会不断修编改进的,司法权和主权总是绑定在一块的,神之律可以在秩序众神所瞩目的任何地方适用,而人之法则只能在主权支持的情况下适用,这是两者首要的区别。”

其他的神明也有“严惩邪恶”

、“禁止奢侈和**”

、“严禁谎言”

之类的戒律,但除了他们的信徒,执行却或多或少会被打折,我这本就属于公认罪行的重罪十三条,并不担心引起其他神明和地方贵族、王族的反弹,更是让律法职业者有了绝对要铲除的恶行(其他人执行不执行无所谓,但公正骑士必须执行)。

“但这却不代表两者交互冲突,相反,其实两者是一个东西,神之律是人之法的底线,既一个罪行被神之律禁止,那么,人之法绝对不能豁免。

比如十三罪中第一罪“以私欲肆意夺取他人生命者,将遭受律法之神的严厉审判,即使死后也必将遭受刀山火海之刑”

,而人之法中也有对应的条款,故意杀人罪第一款:“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于正当防卫、正义战争等后期条款抵触的,后者优先级较高。”

同样的罪行,神之律中却带着宗教劝慰的语气,那最后看似多此一举的死后追加罪行,实际上却是给未来做的准备。

而人之法中,却是冰冷的法条和刑罚,没有一丝多余。

蕾妮有些激动起来,她似乎也看出了其中的奥妙。

“也就是说,律法职业者所要执行的只是神之律,那制定人之法还有什么意义?”

“是给以律法之神信仰为国教的国家和领主所准备的,这人之法明显会触及地方贵族的利益,就不担心会被集体抵制乃至禁止传教吗?”

凯丽若有所思的问道,她在人类社会待了够久,也了解那群贵族的**和无可救药,这种会危急他们统治的法律,他们怎么可能接受。

我笑了,这也是预期之中的疑虑。

“的确,现在大部分地方,贵族无故打死平民只赔一个金币,有的地方王室甚至可以随意收缴商人的资产,这样的纯粹偏向统治阶级的恶法像话吗?我们的人之法,明显触犯了他们的利益,刚开始宣传,被敌视乃至抵制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若是禁止的话就不可能了,毕竟我们的无眠者是真神,禁止真神的传教等于直接对整个秩序众神神系造反,你以为无眠者辛辛苦苦登神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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