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皮痒啦?啥不过呀,就你嘴碎,赶紧坐下来吃,来,大勇,喜顺!”
闵母搁下手中的米饭,朝着闵父喊道,“快去请人家坐下呀!”
闵父赶忙起身,将闵大勇他们迎下来坐好,等闵母把盛满大米饭的碗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如坐针毡,浑身不自在。
他们哪知道有这么多好菜呀,有肉,有白花花的大馒头,还有香喷喷的大米饭,早知道有这些,他们说啥都得开溜。
“嫂子,这,要不,我们还是回家吃吧?”
闵大勇心里七上八下,小心翼翼地问闵母。
“大勇叔,你们就安心坐下吃吧,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
闵小小端着一大盆焖骨头走出来,本来是想做酱骨头的,可惜没有酱油,那就只能是焖骨头。
坐在临近门口的闵喜顺见闵小小比较吃力的拿着一大盆,他连忙起身接过然后放桌子上。
闵大勇俩人看见虽然一大盆骨头,可肉还是不少。
闵烨跟在闵小小后面,手里还捧着个骨头在啃着。
闵小小拎着闵烨坐到桌子旁边,把米饭放到他的面前。
“你们放心吃吧,不然煮都煮了,太浪费了!”
“爹,吃饭!”
“好,好,吃饭,大勇,喜顺,动筷子!”
闵父看着桌子上的菜,借着低头扒米饭的时候把眼里快要流出来的眼泪滴到米饭里面。
闵大勇他们很是忐忑的拿起大米饭,扒了一口,大米饭真好吃啊,他们都多久没有吃过纯白无瑕的大米饭了?
实在馋的不行的时候就买些陈米,可陈米有石头的,就算淘洗几次,石头还是会有点,还有陈米会有一股味道,吃起来也不甚好吃,还拉嘴巴。
闵喜顺夹起一块大骨头,放到嘴里咬下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哇塞,婶子,这个骨头太好吃了!”
闵母也吃得正兴起,听到闵喜顺的惊呼,呵呵地笑了起来,说道:“是吧,我也觉得好吃,不过不是我做的,是小小做的!”
“小小做饭确实是不错啊!”
闵大勇一边啃着骨头,一边忍不住夸赞道。
闵父听了两人的话,心里不禁感慨万千。
他想起以前那时候,他们总认为只有肉才是好东西,而骨头则被视为无足轻重的边角料,所以怎么没肉吃都不会买骨头。
然而,如今他才意识到,原来骨头也可以做得如此美味。
“以往倒是我们吃亏了,都说骨头吃不了吃不了,你看现在熬个汤拌饭也好吃,肉煮出来也是挺多的。”
闵父喃喃自语道。
他想起曾经和一个伙计一起干活时,那个伙计总是喜欢拿着骨头啃。
当时他们都觉得那个伙计很穷,只能吃骨头。
但现在看来,是他们肤浅了,也许那个伙计比他们更懂得生活的滋味。
闵烨头也不抬的吃着碗里的米饭和肉,他想不通,这么好吃的饭菜,他们怎么还能聊天呢!
不过聊天也好,他还能多吃几块呢,嘻嘻!
闵小小也夹了块五花肉拌着大米饭吃了一口,这才是吃饭啊!
为了每天都能正常吃饭,她决定了,好好赚钱才是王道!
几人吃得那叫一个香,眨眼间就把桌上的菜和米饭一扫而光,只剩下半筐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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