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吃了小半颗葵花籽仁,不过主角已经满足了,他现在这具身体的腹部已经明显鼓胀了起来,刚才那番风卷残云般的流畅进食,完全看不出主角这是这辈子第一次用嘴上的鳌来进食的。
而且这具蚂蚁身体貌似对水分的需求不大,要是人类一口气吃这么多份量的干果,肯定已经着急找水喝了,但是主角却没啥渴的感觉。
吃完之后,剩下的葵花籽仁主角也懒得带走了,便随意丢在地上。
反正很快会有别的工蚁把粮食搬走的。
接下来该做啥呢,主角想了想,决定还是暂时先不回丝床洞穴了,虽然那里有很多“同伴”
和奶妈保姆,还有柔软的丝床。
但是想想现在洞**有翅蚁越来越多,丝床上趴着都得头挨着头、脚碰着脚的和几只同类亲密接触,主角就感到一阵头壳发麻。
和这些同类待在一起,就算现在已经适应了他们的外在相貌,不觉得恶心难受,但也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主角抬头看看头顶主通道洞口的亮光,人类对于光明的向往便占据了上风。
“我去地面看见吧,万一这个蚂蚁窝就在一个人的家里呢!”
主角这么为自己打气,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省掉了很多麻烦,可以近距离观察下这是哪个人类社会,以及是否有足够的办法让自己变回人类。
沿着越来越倾斜的主通道,主角六肢并用,挤过身边拥挤的蚁流,一步步向出口爬去。
蚂蚁是天生的攀爬能手,所以在最后几乎六十度的斜坡上,主角依旧如履平地,很快就接近了出口。
随着主角越爬越高,光线也越来越充足,主角感到自己仿佛全身都要被光芒包围了。
临近终点,又有几只值守的兵蚁,她们触角扫了扫主角,确认了是同伴后,便没有阻止主角的行动,触角传递来的信息里还隐隐有包含着尊重的意思。
();() 主角这时候顾不了这么多,急忙窜出了洞口,然后瞬间感觉眼睛被强光刺激了一下,浑身黄色的甲壳在阳光直射下隐隐发热。
因为没有眼皮,所有主角用前肢挡住了脑袋中间单眼的位置,才终于能够一点点看清楚外面的世界。
蚂蚁们都是用单眼来感觉光线,而用复眼来执行其他视觉功能的。
等到适应了地表单位光线,视力逐步恢复后,主角抬眼望去。
最先看到的最显眼的景物,是蚁巢上方一颗巨树。
也许在人类看来这不过是一棵普通的白杨树,但是在蚂蚁看来,这棵树便如同北欧神话中的“尤克特拉希尔”
一般雄伟壮观,仿佛整个世界都被巨树撑起。
加州理工高材生,被命运一脚踹回七十年代的洛杉矶。这年头,王安还很牛,靠打字机富到流油乔布斯因为没钱退了学,带着简历试图混温饱盖茨则是个刚上哈佛的帅小伙,满心想着谈恋爱巴菲特抠抠索索,盯着仓位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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