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被我问的有点烦躁,扒拉了下挂在肩膀头子的挂巾:“七姐,您先喝着……前面这会儿正是人多时候,我先过去招呼着……”
我摆摆手,示意他该干嘛干嘛去。
转回脸,我再次看向手里铜镜。
平淡无奇的一张脸,只是因为奇异的发色和眸色,让这张脸显出几分诡异的艳丽来。
知道自己不是混血儿,我心里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本来么。
我这浅眼眶塌鼻梁的,生说我是混血,至少也得先把我自己骗过去不是?
望着那双闪耀着幽深蓝色的眼瞳,我产生了一瞬间的恍神。
又咂摸两口梨花白,我摇晃摇晃酒壶,还剩少半下,够喝到晚上饭的。
这边的酒很好喝,跟我过去喝过的都不一样,甜甜的,很清洌的口感,后劲儿却都很足。
不过似乎我的酒量还不错,一整天喝下来,也没啥影响。
该发呆发呆,该思索思索,有时到门口蹲着踅摸美少年,或者逗逗邻家口齿不清的小娃娃,一点不影响我换着花样打发日子。
这样的生活,在我醒来之后,已经过了整整四十二天。
听说,明天我们老板就要从北边回来了。
酒肆里上到整天摔算盘的白眼徐,下到每天嘬着牙花子盯着我喝酒的小二哥,这几天都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念叨一件事——养足精神,好好打扮,准备迎接大老板归家!
第一个说这话的人,是后院酿酒的赫连大爷。
老爷子捋着花白胡子,笑眯眯的塞给我二两银子,让我去隔壁街的脂粉铺子整点胭脂什么的回来涂涂。
我把二两银子揣在怀里,特别诚恳的谢过他,转身去了隔壁街的萧记银庄。
把那二两银子,连同我之前在床铺底下发现的五百两银票,一起存进银庄。
把票根揣进怀里的瞬间,我感觉到一股暖流从脚底板直涌到天灵盖。
我把这种感觉定义为幸福,而当我想起幸福这俩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瞬间浮起一个无比古怪的字符——hIgh
我愣了愣神,嘴唇一动,咕哝出一个和“害”
差不多的音节。
顿时觉得实在晦气!
原地跺了跺脚,我眯眼看了眼天边浮云,迈着无比轻快的步子,回酒肆去了。
从我的行为可以看出,我是个特别恋家的人。
回到酒肆之后,屁|股还没坐热,白眼徐穿着一身白衣飘啊飘的走到我面前,“啪”
的拍了下桌子,撂下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接着就用他那让我总起鸡皮疙瘩的嗓音向我下达命令:“去!
城东羽裳总店,从头到脚给我换利生了再回来!”
我抓起银票,眯眼笑着看向老徐,呵呵笑了两声。
白眼徐估计是被我吓着了,白白的脸僵了两僵,长长的有些翘的眼往房梁一翻,冷哼一声:“白痴!
还不快着!
日落之前不回来,晚饭没你的份儿!”
于是那日我真的在外面等到日落才回酒肆。
刚迈进门槛,就呼啦啦围上来一大群人。
大家伙一见我身上打扮,都愣了。
半晌,负责给客人端菜的豇豆结结巴巴问出一句:“七姐,你……你这衣裳打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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