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摔到的是屁~股。
当晚,我差人给对面送去牛乳冰沙和焦糖布丁各五十份,并且特意告诉给二城和豇豆说,这是他们老板看苦夏难熬,特意犒劳大家伙的。
银子么,自然是他们老板掏腰包咯。
派去的人去了足有半个小时才回来。
弄这么大动静,对面的客人肯定略有耳闻。
自然也看到他想打包带走的两样甜点是个什么样子。
但凡他不是真傻缺,也没有神经病,肯定不会坚持把这样的东西打包带上路。
不然别说最后还吃不吃得到原味,马匹车厢肯定也污得一塌糊涂。
晚上九点整,左右隔壁的店家都歇了。
唯有七晏阁和绿纱坊两家依旧灯火通明。
我穿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头发高束成一束在脑后,捏着手底下人从对面刚买来的冰镇三生酒,面前桌上,摆着三两小菜,还有一只盛着冷水和青色莲花的青花大盆。
我坐的正是正对着门口的位置,酒喝了一壶见底,就听周遭响起些微骚动。
抬眼一瞧,就见一人,银色长衫,湛蓝眼瞳,步履从容走过门口,直往我面前走来。
这人还真是怎么端详怎么好看……
待他走到桌前站定,我便摇摇酒壶,朝不远处的小跑堂打个手势,示意他再取两壶过来。
接着又朝他翘起嘴角一笑:“这位客官,想点什么请随意,不过这张桌子我已经包了。”
他也随着我的表情露出一抹相似的笑,自然效果要比我好多了。
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表情都很迷人,想当初,我还不就是因为他这张皮相迷了眼盲了心,对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死心塌地至死不渝——直至今日么?
当初为什么会原谅,为什么没有坚持离开,为什么不
72、番外二斗智与斗勇...
再继续折磨于他,客官上是只要我在这异世一日,便永远都不可能躲得开他;而主观上,是我终于肯面对自己的真心。
肤浅又如何,犯~贱又怎样,无论他是怎样一个人,无论他曾经如何待我,我都始终爱着这个人,无疑。
会恨,是因为爱而不得太痛苦;会心死,是因为仅剩的一点自尊不允许再继续。
如果我真的心里不再有他,那就是把我一辈子困在他身边,我都应该不再有任何情绪才对。
而我会觉得煎熬,会觉得难以为继,本质是因为我还在爱,却不肯面对这样的自己,面对这样一个事实。
他那么聪明一个人,自然也是想通这一点,才始终执着将我困在身边。
又或者他本来就是霸道又骄傲的人,即便要磨上一辈子,也要将我两人困死在这个局里。
我这样醉眼朦胧的看他,不仅客观觉得他确实样貌出众,而且要比平常清醒时顺眼许多。
眼见他嘴唇轻动,就听他道:“我想点——这位公子与我同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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