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牧城轻轻笑了笑,“有共同话题就很好。”
他站起身对李恒说,“你跟我来。”
李恒跟着魏牧城去了三楼,临到两人的卧室门口,李恒礼貌站在门口等待,魏牧城进了衣帽间,没过一会拿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是一条黑宝石项链,男女皆可的款式。
“你快结婚了,送给你做新婚礼物,祝你们百年好合。”
“不不不。”
李恒连连后退,“谢谢您的好意,但是太贵重了,真的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收着吧。”
魏牧城将盒子搭在了他的手臂上,后者只能被迫将这个贵重的礼物捧起来。
“别争,硬要争我也争不过你。”
知道魏牧城身体情况的李恒瞬间推脱也不是收下也不是,只能捧着盒子干着急。
“先生...我...”
“这些年公司这边两头跑你也很辛苦。”
身为陆和谦的特助之一,李恒这几年最频繁的工作就是在别墅和公司之间来回送东西,他深知这份工作的重要性,这么些年兢兢业业风雨无阻。
他眼见着快要到三十岁的年纪了又是小地方出身,从未想过自己能留在陆和谦身边做特助,又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现在又得了这样一份礼物,他心中清楚,这份珍贵的礼物意味着魏牧城对他的欣赏。
而魏牧城的欣赏简直是他在这个集团中最为强有力的后盾。
不到七点钟陆和谦回到了别墅,此时魏牧城正在衣帽间,衣帽间的正中央有一排透明的玻璃柜里面摆放着手表袖扣等饰品,最里面的柜子通体漆黑,里面只摆着两样东西,第一层是一枚胸针,第二层是他偶尔会用到的针线盒。
魏牧城将胸针拿起来,当年陆和谦不要,魏牧城随手就将其扔在了一个抽屉里,他也不记得陆和谦什么时候把它拿过来又摆在了最显眼的柜子里。
那是他送给陆和谦最昂贵的礼物,也是这么多年来他送给他的最后一个礼物。
陆和谦的公司现在有魏牧城的股份,他名下账户的钱足够另开一家公司,但十几年过去,魏牧城没想过给陆和谦买礼物的事,相反陆和谦买给魏牧城的东西林林总总已经装满了一个小房间。
枫叶形状的胸针在灯光下依旧闪耀,魏牧城看了看,发现了那胸针上多了些细微的刮痕。
但魏牧城不知道陆和谦一直在佩戴这枚胸针,它款式时尚颜色偏淡,不适合在大场合佩戴,魏牧城曾经阻拦过一次,就没见过他再戴了。
正思考,带着微弱酒气的温热气息裹挟清淡的乌木香拥来,与此同时,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展现在魏牧城面前。
魏牧城接过来,神色习以为常。
陆和谦抱着他,在他的面颊落下轻轻一吻,“看什么呢?”
十几年的光景过去,陆和谦的眉宇多了几分执掌大权的威严和不怒自威的气势,在外面人们常说他雷厉风行的铁血手腕已经超过了陆父,在家里陆和谦褪去坚硬的外壳,连语调都要放缓到极致。
魏牧城低头瞧着那枚胸针,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值得问出口,所以他什么都没提,又将其放了回去,指了指身后的柜子。
“送来的都放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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