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碰上下雨天,那粮食就得扔地里了,得赶紧收上来。”
三十亩地,白天黑夜地割,老大和老三一天能割两亩,老二和严春娘能割一亩半,小四能割一亩,算下来要四天才能割完。
听他们说话的功夫,林云舒眼尾注意到严春娘已经恢复平静。
哎,看来她还挺怕自己的。
想想也是,本朝以孝治天下,孝字压头,顶撞父母就是不对,再加上她嫁进来已经两年,却连个孩子也没怀上,没有底气,可不就得怕婆婆吗?
她收回视线,嘱咐其他人,“那你们套上长衫,注意别被蚊子咬了,累的话就回来。
粮食虽重要,但身体更重要。”
一家吃完饭,天已经彻底黑下来。
严春娘要收拾碗筷,林云舒阻止了,“行了,我来收拾,你们早去早回。”
林云舒没想跟他们一块下地,心疼他们是真,但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无认是她还是原身都不是干农活的料,她还是不添乱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大拇指不小心被饭桌上的木刺扎了一下,流了几滴血。
这木刺有些大,一拔就掉,但这饭桌真该换了,用了十几年了,上面的清漆都磨没了,粗糙得很。
她洗好碗筷,拿着蒲扇在院子里乘凉。
农村的夜晚漆黑一片,唯有天上那亮晶晶的星星,像一颗颗钻石闪烁在青色的天空上。
大地已经沉睡了,静谧无声,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便只能偶尔听到树上知了欢叫,青蛙呱呱声,以及虫鸣声,宛如一个交响乐园,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声狗吠和鸡鸣。
林云淑坐在凳子上琢磨怎么带领全家过上好日子。
她的职业不错,在这个年代很有优势,可以重新捡起来。
只是原身有一双小脚,嫁人后,脚就放了,但还是比乡下妇人小了一截,目测只有三十四码,走起路来颠颠的,有种随时会倒下的错感。
再说她也不是王婆作不了自卖自夸那一套。
看来还是要找个人,帮她尽快扩大知名度,让十里八乡都知道她会接生。
林云舒摇着蒲扇,暗自思量,突然脖间一阵滚烫。
她探手去摸,这才察觉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个玉葫芦。
这是原身从娘家带来的东西,虽然不大,却是祖母绿色,质地细腻,无暇剔透,绝对是上等美玉。
只是这温度有些不正常,好玉应该可以养生,有书记载,玉石有“除中热,解烦懑,助声喉,滋毛,养五脏,安魂魄,疏血脉,明耳目”
等诸多功效。
这炎热天气,它不仅不除热,还变得滚烫起来,着实有些奇怪。
林云舒解了玉葫芦,大拇指和食指来回摸一遍都没现有什么蹊跷,一抬眼却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刚刚还是黑夜繁星,农家小院,现在却是亮如白昼,周围一片白茫。
空气里也没有夏天特有的燥热,反倒清凉得很。
这是什么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隔壁文,全订的亲们帮忙评个五分吧,谢谢大家啦。
s:第一章的西红柿,我换成了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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