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全福没有制止的意思,妇人心下便了然了,她又抹着泪哭诉起来。
“我当时年轻,才十六岁,哪里知道些什么,少爷把我给了人,我也就只能跟着,那客人要了我就去岭南上任了,我连包袱都没放下,就上了车跟着去岭南。
谁知一上车就又晕又吐地厉害,我还当是自己身子不争气,怕客人知晓了嫌我晦气把我扔下,只得竭力隐瞒,直到肚子大起来,我才知道竟然怀了少爷的孩子!”
“那后来呢?那客人发现了是什么反应?”
周围又有人问道。
“那位客人也是好心,得知真相后不仅没责难我,还说要派人送我回伯府,可那时已经离京城太远了,大夫说我身子受不了长途颠簸,还不如先去岭南,安顿下生了孩子再回京城,于是我只好先随那客人去岭南。”
妇人又抹着泪道,“可是我生下叶儿后身子一直不好,就一直拖了下去,正想求那客人给京城去信说这事儿,那客人竟然遭了难!”
这话立刻又勾起众人的好奇心:“遭难?遭什么难?那客人不是去岭南当官儿的么?怎么会遭难?”
妇人哭了起来,是真真切切地哭,“你们不知道,岭南那地儿穷山恶水,无法无天啊!
刁民冲进府衙,把孙大人一家都杀了啊!”
这次却有个人站出来,问道,“你说的可是五年前的广州知府孙义庆灭门案?”
妇人忙点头。
人群再次哗然。
在场的虽多是平民,但却有不少跟官家沾关系的,比如那问话的男人,就是一个吏部的小书吏,妇人一点头,便有人向他询问,他也得意洋洋地开始炫耀自己的听闻。
灭门案并不常见,再说又是个知府,因此即便是吏部最底层的书吏,也略略知道一些。
不过,眼前要紧的不是灭门案,而是灭门案证明了妇人的话是真的。
但是,“不是灭门么?怎么唯独你逃了出来?”
就有人问道。
那妇人哭着,“孙大人高风亮节,虽然看上了我,但却从没碰过我,说我既怀了宣少爷的孩子,那就是宣少爷的人,以后终归还是要回去的,他不能污了我清白。
是以一到广州,孙大人便将我安排在城里的一处宅院,又请人照看我,只等我养好了病,青叶也大一些时再送回京城,哪里知道……”
她又痛哭起来,“孙大人是我们娘俩儿的恩人啊!”
人群又嘈杂起来。
这么说来,那女孩就不是私生女,反倒是正经的伯府血脉,而且那妇人既不曾委身孙义庆,那就还是宣少爷的侍妾,回伯府自然是理所应当的事儿。
况且,这其中又牵扯到一位高风亮节却惨遭灭门的孙大人。
原本以为是伯府的丑闻,这样看来,若伯府能重新接纳妇人,反倒会成为一桩韵事也说不定啊……
人们纷纷议论着。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一直觉得这文只有旧文的老读者捧场在看,没有几个新读者的样子,请一定告诉我这是个错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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