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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
连帽衫男人轻轻一耸肩膀,“justforfun.”
“前天我答应女儿替她去殷之纯的签售现场——天知道这种垃圾她已经有了一堆。”
中年男人一撇嘴,“那是真正的万人空巷人山人海,一群疯狂的男孩女孩把我裹夹成三明治中的培根肉。
明明是冬天,却叫人汗如雨下。
我不顾生意,在闷热得要窒息的环境里等了他五个小时。”
“所以,你拿到亲笔签名了?”
迟傥重又坐起身,对那个中年男人说。
“不,没有。
那个该死的混蛋才露脸五分钟就匆匆而去。
结果苦候了几个小时的年轻人们开始愤怒地尖叫与彼此推搡,场面完全失控了,”
那张敦厚肥胖的面孔露出骇色,似心有余悸地说,“至少二十个人因为踩踏受伤而住进了医院。
其中就他妈包括我!”
病床柜子上摆置着一张唱片。
听到这里的连帽衫男人淡淡笑了起来,“殷之纯的签名我可以模仿得很像。”
他说,“没人辨得出真假。”
女儿即将来医院探望自己,中年男人决定死马当活马医。
他拿出钢笔让对方在病历卡上稍作练习。
“不不不,‘纯’的那个最后一勾应该写得更花哨一点。”
拿起病历,眯起眼睛仔细甄别了一下,边摇头边啧啧赞叹,“肯定练过一万遍,那家伙的字真是难以仿摹的漂亮!”
“这样呢?”
按照对方的要求重新签了一个,毕恭毕敬,彬彬有礼。
签了七八个左右,中年男人终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好吧,还能怎么办呢?勉强有八分像了。”
“也许今后我可以靠模仿他的签名讨生计。
毕竟——”
年轻人措辞客气,好像随时都会躬身行礼,一口一个“您”
。
若有似无轻翘的唇角,显得可爱、稚气而又温文尔雅。
“男孩女孩,人人都爱那个灾殃似的殷之纯。”
“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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