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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庄明宪那首诗在前,她就是再做诗,也不过是落入俗套罢了。
这个贱婢!
该死!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手心,强迫自己忍着,一定不能在众人面前失态。
庄明宪看着叶茜,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可怜手下败将的笑容。
叶茜脸色更难看了,甚至微微有些发抖。
庄明宪只觉通身上下都格外舒爽。
若是长房准备的是其他的花,她今天就是不出丑,也仅仅能表现一般。
可偏偏竟然是荷花。
傅文最喜欢荷花,他做了不少荷花诗。
这一首就是傅文二十岁那年高中探花之后所做,皇帝大加赞赏,在京中流传度很广。
可以说,这是傅文做的荷花诗中最好的一首。
除非叶茜能搬出状元郎来,否则,她今天必败无疑。
叶茜真是太不走运了!
庄明宪暗笑道,这大抵就是重生的好处之一吧。
“明宪作了这么好的诗,我是不敢献丑了。”
庄明姿站起来,柔柔一笑:“茜姐儿还要作吗?”
叶茜心头一惊。
她的才华已经不如庄明宪了,难道在接人待物方面还要被庄明姿比下去吗?
不,绝不行!
她挤出一个笑容,洒脱道:“不作了,不作了,本来作诗就不是我的强项。”
她们不作了,四房六房的那两个女孩子,就更不会作了。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把宪表妹的诗滕一遍吧。”
叶茂朗声说道:“看看剩下的那一盆荷花,花落谁家。”
别人想不想要他不知道,至少他是很想要的。
两盆荷花,他跟宪表妹一人一盆,说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啊。
叶茂心头热热的。
几人就都低下头写起字来。
有人故意问傅文:“时文,你怎么一直不说话?咱们这里头,就数你文采最好,吟诗作赋不再话下,你也最喜荷花,不知这首诗比你的水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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