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1章 一技之美引佳人(第2页)

,他也会是的。

只是事与愿违,在有一次跟着他和他几个朋友喝完酒后,进了一家宾馆。

这会在路上,他继续吹嘘,也在这时他刚好收到一条来自的短信:“能送我回学校吗?”

他看到后开始烦躁地嘟囔起来:“这么晚了,谁会去送她啊!

而且她学校那么远……”

我们闲聊的时候,我得知这个女孩竟然是我曾经非常喜欢的一档娱乐节目中的一期选秀冠军。

这让我感到十分得意。

仔细想想,无论一个女孩子多么优秀,在男人眼中,她也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并不是说只要你足够优秀就能成为拴住一个男人的大砝码。

当他喜欢你时,你就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而当他不再喜欢你时,你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

到了宾馆,之后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在那家旅馆一个月的租金已经到期,没办法只能退房了。

本来也就没打算再去上班,所以也没必要继续住着了。

正好赶上国庆节放假,决定搬回原来的住处。

搬家那天是那个喜欢吹牛的客人帮我运的东西,没想到他还挺有情调的,居然给我买了一瓶竹子百合。

他解释说竹子是希望我之后的学业能够节节高升,而百合则代表着他对我的一厢情愿。

到了我住的地方后,他急匆匆地和我拥抱在了一起,甚至还“细心”

地提前准备好了紧急药物。

然而,经过这两次的相处,我在心里已经彻底否定了他。

他显然只是想和我玩玩罢了,并没有真心对待这段关系。

于是,我心中的天平直接倾向了叶凌风那边。

国庆节的第二天清晨,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屏幕上显示着叶凌风的名字。

我接起电话,听到他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喂,明天有空吗?一起吃个饭吧。”

我心中一喜,但随即想起那个经纪人可能会在明天来找我,于是犹豫地回答道:“嗯…我不确定呢,可能有点事情。”

电话那头的叶凌风似乎有些不满,他霸道地说道:“你能有什么事啊!

明天我去找你。”

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让我不禁心动。

这种被人关心和重视的感觉真好,而且他的霸气让我感到十分安心。

我微笑着回答道:“好呀,那我们明天见。”

挂掉电话后,我心情愉悦地哼着小曲,期待着与叶凌风的见面。

忽然,想起自己喜欢的52o款烟,于是给叶凌风信息:“叶总,能不能帮我找找52o的烟?我特别喜欢那款。”

电话那头传来叶凌风疑惑的声音:“52o?是什么烟?没听说过。”

我解释道:“就是那种烟嘴上带有红心的烟,味道很好闻。”

叶凌风沉默片刻,然后说:“哦,原来是这样。

不过在济州,这款烟好像不太常见,可能要去火车站附近看看。”

我想了想,觉得反正也没事干,不如跟他一起去找找看。

热门小说推荐
养个权相做夫君

养个权相做夫君

21世纪的中医高材生,实验室失火,一睁眼就成了古代乡下的村妇。嫁过了人不说,还被迫再嫁冲喜家里一亩三分地,凶悍婶婶不还公婆偏心,前婆婆吃人不吐骨头,全家上下她来养极品亲戚一个接一个,前号主还人品...

锦鲤穿书我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

锦鲤穿书我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

诡异星巫

诡异星巫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