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见过你啊。”
大男孩转过脸,清爽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什么时候?”
凌昱想了想,纠正道:“准确地说,是见过你的照片。”
良辰还是纳闷。
但迎着微微刺眼的阳光,这张年轻英俊的脸直直落入眼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走过,她的心也渐渐地一下一下加速着跳动起来。
……这样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间的神韵……同样的姓氏……
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猜测,答案呼之欲出。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夹里,我堂哥叫凌亦风。”
心里有什么东西就这么轰地一下垮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快要渐渐忘掉他的时候,这个和他有着亲近关系的大男孩来到她面前,轻轻松松地翻出她自以为已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为忘了就真能忘记的。
她当然记得那张照片。
她不爱照相,相片很少,所以从头到尾凌亦风也只保存到了极少数中的一张。
那时候,在火红的夕阳下,她把从家里翻出的自认为最满意的一张递给他。
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合色的长裙,站在垂杨柳下巧笑嫣然。
相片的背面,是她亲手写上去的四个字——我的良辰。
墨水印才刚刚干透,乌黑鲜亮。
他看了看,微微皱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满:“应该由我亲自写才对。”
“谁写有什么关系?”
“这又不是我的字。
以后别人看到,都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指谁。”
“除了你还能有谁?”
她挑起眉说得理所当然。
然后自行从他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将照片小心地塞了进去,“收好,别弄丢了。
仅此一张,很宝贵的,以后再想要可没有了。”
把钱包重新放回去,一抬头,她才发现他正盯着她,狭长漂亮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干嘛?”
她的脸有些热,主动拖着他的手:“吃饭去,饿死了!”
六月底傍晚的女生宿舍楼下,一对外形登对的男女手牵着手,不知引来多少过往女生羡慕的眼光。
3
星期天早上,良辰睡到很晚才起来。
自从那天凌昱说了那些话之后,她的心思就变得恍恍惚惚,过往的回忆时不时跳出来冲击原本就疲惫的神经,以致于工作中小差错不断,幸好主管去国外出差,老总平时又极难得进来巡视,于是一面修修补补一面再三告诫自己加倍谨慎小心,总算安全度过一个星期。
良辰起了床,才刚洗了脸换好衣服,汽车喇叭声就已经在下楼响起。
一长两短的响了三下,是平时和叶子星约定好的信号。
她推开窗户探头往下看,那辆白色的小车正停在寓所大门外,驾驶座里的人也探出头朝上挥了挥手。
良辰住五楼,隐约能看见叶子星俊朗的笑脸。
她无声地作了个口形:“等我。”
然后转回去穿鞋,关门下楼。
21世纪的中医高材生,实验室失火,一睁眼就成了古代乡下的村妇。嫁过了人不说,还被迫再嫁冲喜家里一亩三分地,凶悍婶婶不还公婆偏心,前婆婆吃人不吐骨头,全家上下她来养极品亲戚一个接一个,前号主还人品...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