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将这些种子带回去,找块地种下,一样能瞧见丰收的盛景,切记,玉米长出来之后,看到顶上的玉米须开始黄了,就可以摘下了,不要长得太老,会咯牙的。
摘下来放进锅里蒸上两盏茶的功夫,就可以吃了!”
信王欣然收下,跟什么宝贝似的。
“多谢!”
沈清雪将手中的锄头递过去,“公子要不要试试?”
信王马上撸起袖子,跃跃欲试。
“对,就是这样,斜着锄头锄下去,然后轻轻往上一翻,一个小坑就出来了,然后,放两颗玉米粒进去,再盖上灰。”
他按照沈清雪说的去做,做完才现自己的手上有股怪味儿。
他皱着眉头问,“这……是什么……”
沈清雪一本正经地回答,“这是家禽的粪便,和草木灰混合而成的农家肥。”
信王闻言,差点把自己的胳膊甩掉。
沈清雪与顾笙见状,都笑得不行。
“公子,庄稼生长,也是需要养分的,这是百姓们能给它们提供的,最原始最实惠的养料了。
您可别嫌弃,您看荷花好看吧?它也是从淤泥里长出来的。”
信王的脸色,那叫一个一言难尽。
不过,他只是一开始很排斥,习惯之后,也感觉,没有那么的不能接受。
他的动作从生涩到熟练,越来越有样子,度也越来越快。
顾笙在一旁配合他。
他忙得不亦乐乎,越干越起劲,恍然一抬头,天都快黑了,他艰难地直起腰来,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但是,浑身依然充满了力量。
环顾四周围,看着自己亲手开的坑,播下的种子,盖上的灰,他突然觉得,原来百姓的生活,这样简单,却又是那样的辛劳,和艰苦……
“霁哥哥,累不累?”
顾笙接过他手里的锄头问。
信王笑了,“累,但是,我很高兴……”
顾笙还从未见过他这个狼狈的样子,俊逸的脸染了泥土,灰扑扑的。
向来一丝不苟的墨,此刻也有些凌乱。
一身华丽的锦袍,也弄的黑一块,黄一块,还皱巴巴的。
向来不染尘埃的靴子,此刻也粘满了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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