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停在了教堂的门口,车门打开,一身黑西装的费利克斯从马车内走了下来。
离门近的宾客们看到他那身打扮都是一惊,这种从未见过的服饰给了他们很大的冲击,保守派的男人们觉得在如此重要的时刻不穿传统的服装实在有些不合礼仪,年轻的男人却从他的西装里看到了属于男人的时尚和帅气,下意识的想着自己要是这么穿,是不是也会像他一样神采飞扬。
而女人们的感觉就非常统一了,不管老幼,一个个的眼睛在看到费利克斯时都亮了起来,就像是看到了鲜花的蜜蜂,恨不得立刻飞过去。
“他看起来可真是棒极了”
“是啊,上帝,我想用性感来形容他了。”
“如果他现在对我笑一笑,我说不定要立刻昏倒了。”
显然,这些女士们非常懂得欣赏男色的美好。
但所有的议论和激动,在西装革履的新郎朝后伸手,牵下新娘时停止。
最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鞋。
确切的说只是掩盖在长裙下的一部分鞋面。
纯白的鞋面上布满最近大热的蕾丝花纹,花朵的花芯处用圆润光泽的珍珠点缀,鞋面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只有短短的几秒,却让女人们都记住了它。
接着,是戴着蕾丝白手套的手被牵了下来,众人还没来得及新奇那蕾丝手套的华美,就被终于从马车中出来的少女惊艳到连思考都不会了。
素雅纯白的锦缎在阳光下散着如同珍珠一样的光彩,那种不用摸都能感受到的光滑感,是只要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丝国的珍贵织物。
之前还在猜测的贵夫人们没想到,她们真的能在今天看到一条完全由丝绸其实应该说是绸缎这个时候的欧洲把丝织品都叫丝绸制作而成的裙子。
它实在是太美了。
魏薇刚刚在教堂前站立好,女仆们犹如演练过无数遍一样迅而整齐的走到她的身后,为她整理好裙摆,并让头纱自然的覆盖在上面。
在这个找不到鲜花的季节,她手里拿着一束以假乱真的布艺捧花,挽着自己的未婚夫,走上了教堂的阶梯。
也一点点,进入了所有人的眼中。
纯白的婚纱上紧下宽,是最近流行的蓬蓬裙款式,但又不太一样,因为其他人穿的裙子,可不会有那么长的拖尾。
戴着头纱的新娘走上教堂的红毯时,她身前的裙摆在地面上摇曳,身后拖地的巨大裙摆则徐徐而过,那种感觉,就是一阵清风拂过心头。
相比其他花俏的裙子它看起来太过素雅,甚至找不到任何的装饰,但那尽显线条风采的剪裁又太过令人惊艳,更别提它从领子到裙摆,都是丝绸制作的
那可是丝绸,是一小块都能换到大量金币的稀罕物,穿着这条裙子的魏薇已经不仅仅是低调的奢华了,她简直是把一座金山穿在了身上。
除了婚纱,新娘妆容和型,甚至是后脑用于固定盘和头纱的银制饰品,都完美漂亮的足以令在场所有女人嫉妒。
当她靠近时,透过半透明的头纱,你能看到她绝美的容貌,今天的她从里到外透着一股纯净神圣又端庄大气的美,就像她耳朵上的珍珠耳环。
而一身白的新娘与一生黑的新郎简直搭配极了。
看着他们,你就会由衷的感觉到,所谓天造地设的一对,是真的存在的。
当他们在圣坛前站点,连主持仪式的主教也没有立刻开始按照程序进行下去,而是欣赏而赞美的看着面前的新娘,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赞美她“很少有人会穿白色的结婚礼服,但你是我见过的,最纯洁美丽的新娘。”
头纱之下的少女抿嘴微笑,行了个礼“谢谢您的赞美。”
实际上,魏薇觉得他应该更喜欢她的头纱,因为它遮盖了她的头和脸,虽然是半透明的,但对于要求女人外出时不要把头露出来的教会来说,在这种时刻看到头纱应该是让他对魏薇产生好感的最大原因,因为其他人可不会在这个时候遮住头脸,她们恨不得让所有人欣赏自己最美的时刻。
虽然魏薇这么做,不过是因为这样造型看起来更有仪式感罢了。
这之后,宾客们几乎都是在一种迷糊的状态下观看完了所有的仪式过程,事后他们都不太记得这场婚礼的细节,大家的记忆基本只停留在新郎和新娘与众不同又异常出彩的装扮上。
红衣的主教在赞美过后终于记起了自己的职责,他面对众人,开始第一步的宣召。
主所亲爱的弟兄姊妹,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是在上帝及众位见证人面前,见证新郎威利克斯威廉姆斯、新娘薇魏在上帝面前,进入神圣婚约中,这个婚约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赐福、上帝的诫命所管理也是在世人之间最神圣的婚约。
因此,这个婚约是不能草率、轻易举行的,是以神圣、谨慎以及敬畏上帝的心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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