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讲,林芷若并不知道小翠的名字是否写成“小翠”
,她的爹娘想必也没学过识字。
但一般而言都会写成“小翠”
,所以林芷若便如此教她。
林芷若在学习识字时,起初是从自己的名字学起,说是这样做极为重要,能够了解自己的起源。
但正因如此,常有人对林芷若说,她就像野猫一样不讨人喜欢。
“是先学会写更容易学会认,还是说你只要学认字就好?”
林芷若问道,小翠摇了摇头。
“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我想学会写字,这样会方便很多吧?”
她所言极是,会不会写字,甚至会影响到所能从事的职业。
在后宫也是如此,会写字的人会被分配到相关的差事,比跑腿洗衣服的下人能领到更高的津贴。
据说,能力出众的宫女甚至会被派到后宫外处理公务。
“等离开后宫之后,就得自己养活自己了,我想趁现在学起来。”
看来小翠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规划着未来。
小翠几乎与林芷若同一时期来到后宫,当差已有两年,因此已剩下不足一年的时间。
小翠是被双亲卖来的,如今已是无家可归。
“这样啊,那就用填鸭式的方法再多学一些吧。”
林芷若说完,仔仔细细地写出了几个字。
“谢……谢谢你。
呃,呃,那这个要怎么念?”
“冬瓜。”
“呃,那这个呢?”
“毒蘑菇。”
“……那这个呢?”
“葛根。”
小翠用一种欲言又止的眼神看着林芷若。
“我说啊,这些是日常会用到的字词吗?”
“这不还不够日常的吗??算了”
林芷若不情愿地将写在地上的字擦掉,然后写出几种更加日常简单使用的寒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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