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自己性情冷淡,其实该有的热情和好奇心一点没少,不过以前没发掘自己情绪上的潜力而已。
“如果去唱流行歌说不定能当歌星。”
“我不需要当明星,只要能上台唱一首歌。”
“很了不起的理想。
但你打算怎么出名?上舞台可不是说上就能上的。”
李春燕将汤锅端下,换铁锅,倒油,再扔下切得精细的葱末和大蒜末。
手法纯熟、工夫到位,看得自以为入得厨房的房东惊讶不已。
“先练好嗓子、赚足够钱,其他再说。”
“你工作的地方也可以先表演起来,可能会有人自己找上门。”
“没人会在歌舞厅里唱原文歌剧,受欢迎的都是些什么妹妹大胆往前走的东西。”
“因为大家都能唱,所以叫通俗。
所以能赚到钱。”
李春燕不答,手里迅速的加调料,利落的翻炒、装盘,鲜绿的颜色像刚采摘下的一般,比花红半黄半绿、糊成一团的强多了。
只能安慰自己,至少做出的肉类菜肴可以吸引像冯晶那样品味不高的食客。
“好吃。”
“先去洗手。”
好象倒转回小小孩的时候,妈妈弄了一桌子的菜,女娃娃用手抓了块肉偷吃,结果东窗事法,给大人赶到水龙头前将沾了酱汁肉末的爪子洗干净。
连阿咪也违反用餐规定,循着鱼骨头的味道一路跑来,哀怨的盯着新饲主。
真是只谗猫!
在已长大的猫盘子里分下鱼头鱼尾,李春燕招呼花红一同坐下用晚餐。
像一家人。
做完不多的功课,一周以后才交的评论文章开了头,再也写不下去。
花红本就不是喜欢文字工作的人,写这种不喜欢的玩意更是伤脑筋。
看看在记乐谱、指头在半空中上上下下模拟吹奏的房客,“去公园练?”
在家鬼叫的话,邻居们齐聚一堂兴师问罪不可。
还好公园是免费开放的。
像初见到她时一样,李春燕坐在草坪上,沐浴在初春三月暖暖的阳光中。
而花红则是拿了大画板和一把铅笔作画。
画里有阳光,还孩童,有嫩绿树芽与青黄交接的草地,还有吹着交响乐和流行曲改编的——萨克斯,她什么时候改装了自己的吃饭家伙?不过不能否认的是萨克斯时下很是流行。
不知这种快乐的日子能维持多久……
第4章
第二次参加大学的期末考试就熟练多了,懂得临时抱佛脚和应付课程考试。
而国画课程得到个优,太意外了!
这好几个学分得高分,白白混到少少的三等奖学金,气死捧书苦读的同学们。
原来大多数人比她臭多了,毕竟她的美术功底深厚,即使不能融会贯通可也对构图线条什么的非常在行。
国画老先生还特地问她以前有没有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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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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