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在西区分局,我在十天前,与一个叫肖恩的巡警做了份笔录,我们在那之前从没见过,但他一下子就说出了我的身份,当时我还以为是我的同事跟他说的,后来我们在谈话时才现,他并没有告诉他!”
特丽莎说道。
“是不是在仁慈医院?”
米勒说道。
“是的!
他当时刚搞定一伙武装匪徒!”
特丽莎说道:“不过自己也受了点伤,被打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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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肖恩来到了警察局,先跟自己的上司雅各布打了个招呼,然后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开始写报告。
警察的报告,只要关系到案件,就要写的十分详细,连当时自己的心理变化有时候都要写进去,所以肖恩这一写从早上便一直写到了中午,好在赶在午饭前将报告交了上去。
默克尔这家伙上班后也开始写起了报告,不过他在这件案子里是属于配角,虽然从头跟到尾,但几乎都是听肖恩的安排,只是最后才牛了一把,将凯文抓了起来。
所以写的比肖恩快得多。
而且他不像是肖恩,还得写如何推断出凯文这个人,检查血车之后为什么能够现那个“垃圾袋”
等等等等的逻辑推理。
把报告交给雅各布后,两个人就开始出去吃饭了,其实警探级别的警察,也是需要执勤的,只是不用像巡警一样,成天在大街上溜达。
有时候警长级别的高级探员,都需要执勤呢,更何况是他们,只不过那是很长时间才来一次罢了。
雅各布一边吃着一份三明治,一边看起了报告,在他用二十分钟看完了默克尔的那份“简单报告”
之后,拿起了肖恩的那份。
看着看着,雅各布就不自觉的把三明治放在了一边,这里面的推理逻辑,简直堪称神奇!
但却又那样的有理有据,丝丝入扣,从血车中的血迹分部情况,脚印,门把手等等的痕迹推理出嫌疑人的身高,体重,甚至是生活习惯,这简直神了!
雅各布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看某个电影的剧本。
一直到把通篇报告看完,雅各布心理涌出了一丝羡慕,就好像人人都羡慕总统宝座一样,不过却很有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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