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封信的主人是……
路透斯听到自己的心脏不受控制的“砰砰”
跳动起来,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想法。
不会是阿尔塔,也不会是修,更不可能是蔷薇家族里面的其他人……他们还没有直接将信传达给自己的地位。
而剩下的唯一的人选……
路透斯心脏一窒。
脑海里瞬间,不受控制的,出现了银发教皇的身影。
阿尔兰?
在那三个字从舌尖上滚过一圈的刹那,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这是阿尔兰写给他的信,在他已经杀死叔父,成为德加帝国的皇帝之后。
他写这封信是为了什么呢?他真的是写给自己的吗?他为什么要写这一封信呢——不知道在桌角下呆了多久,如果不是今天自己想起来捡起那支钢笔,或许永远都不会看见。
他所拥有的阿尔兰留下的东西并不多,而此时看到这样一封信,足以让人欣喜若狂。
.
路透斯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脆弱的信封,将它平摊到了书桌上。
四角都压得平平整整。
黑发青年取出一把裁纸刀,小心翼翼地,沿着信封的脊,裁开了它。
信封被裁开的地方,隐隐露出了其中信纸的痕迹。
路透斯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抽出了雪白的信纸。
——那个时候,年少的路透斯还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些什么。
他只是单纯为找到了阿尔兰的物件而欣喜。
.
路透斯取出信纸后,甚至不敢打开,只是一遍一遍描摹着信纸露出来的一角,如同呵护珍宝。
“亲爱的路透斯”
。
那里写着这样六个字。
六个足以让他卸下所有防备,以最欣喜的姿态来接受的六个字。
算算时间,这应该是阿尔兰成为蔷薇公爵之后写的——因为所用的纸张与修曾经写信用的一模一样。
那个时候他一直以为阿尔兰已经死了,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路透斯一悲一喜,然而想到已经永远离开的人,又是鼻头一酸。
他摩挲又摩挲,在信笺边缘已经被摩擦出毛糙刺角时,终于郑重地打开了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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