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他们的确是见过的。
并且不止见过那么简单。
林蔻蔻记得,那会儿大概是晚上11点,她准备去找赵舍得喝酒。
没想刚到酒吧街,就遇到七八个青年摇摇晃晃走出来,嘴里不大干净地问她:“小姐姐,一个人呀,给个微信吗?”
那一瞬间,林蔻蔻面色古怪。
都有人会来搭讪她了?
看来自己这两年打扮换了,“纯良”
不少,没那么有杀气了……
她看着这几个人,似笑非笑:“要微信?”
社会青年:“……”
不知为何后背寒了一下。
见鬼。
有个染黄毛的寸头看林蔻蔻好像不反感他们,凑上来就想继续搭讪,只不过目光偶然一错,撇见街道另一头一道身影,眼睛突然就定住了,拍了拍身边的人:“哎,看!
是不是裴智?”
另一人跟着看过去,立刻“靠”
了一声,一张脸都跟着扭曲了几分:“妈的,换了身衣裳,差点没认出他来!
还敢在这条街出现!”
林蔻蔻不明所以。
但紧接着就看见这帮人跟见了仇家似的,连微信都不继续问了,呼啦啦一帮人全部越过她,朝街角那边跟了过去,看模样是去者不善。
她转过头朝那方向看了一眼,只瞥见一道颀长的身影,穿着深色的长风衣,一手揣着兜,正好从路灯下走过,昏黄的灯光落在平展的肩膀,倒有点沉郁的感觉。
几名社会青年鬼鬼祟祟跟在后头。
他似乎没有察觉,仍旧往前走着,不一会儿便过了拐角。
看来有人要倒霉了。
林蔻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人,自比大众所鄙夷的那种精致利已主义者,懒得给自己找事儿。
这条街在市中心,附近常年停靠警车,闹不出什么来。
于是她转身,若无其事地溜达走了。
赵舍得开的酒吧还在前面,在往东转弯过去的一条岔道口,位置太深不算好,但胜在不嘈杂,设计别致,有那么点打口碑的味道,酒香不怕巷子深。
她穿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走不快。
慢悠悠晃了一阵才到。
前面却根本没有什么酒吧的牌子,法国梧桐树下面靠墙立着一台自动贩卖机。
林蔻蔻刚走过去,就听见旁边传来脚步声。
紧接着就听见有些远的一声:“那个王八蛋……”
她觉得耳熟,像是先前跟她搭讪的小混混,顿时一挑眉,转头看去。
没看见小混混,却正好跟刚从旁边小巷里走出来的裴息打了个照面。
对方身上那件深色的风衣看上去似乎有些凌乱,头上的碎也汗湿几分,一件黑色的法式衬衫松开了一粒扣子,他一手手指正放在左侧漂亮的绿松石袖扣上,看见她时,便停了下来,也不知到底是要扣上还是要解开。
他眉头没皱,可有点冷意。
长得倒是好看。
林蔻蔻认出他是之前被那一伙小混混跟踪的人来,往他身后那条黑漆漆的小巷看一眼,又想起他出来时脚步略快,便猜他是被人“追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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