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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第一天认识白瑟,一定不会想到白瑟有一天会用这样的一种方式站在街头,最重要的是,感觉还不赖。
也许她也可以转换风格,以后去走熟女路线了。
她把自己打扮成冷玉的样子,喜欢抹着红唇,穿着□□,走路曼妙,时不时用嘲讽的目光看着周围。
白瑟非常惹眼,她走在全市最繁华的长安路街头,周围来来往往走着各种人,但是每一个走过去的人都会将眼光在白瑟的身上瞟一会。
当然,他们眼神中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当白瑟走到延边公园的时候,一个带着小孩的妈妈正朝这里走来,那个小孩非常可爱,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她牙牙学语那般用肉嘟嘟的小手拉了拉白瑟的裙子,白瑟立刻回身看去。
看到这么可爱的粉嘟嘟小孩,还用一双特别透明的眼睛望着白瑟,白瑟也忍不住会心一笑,想要伸手去捏捏那小孩的脸。
谁知那小孩的母亲像是见到洪水猛兽一样,将自己小孩一把拉开白瑟身边,眼中满是鄙夷的轻视,她抓着自己小孩边走边说,用一种白瑟都能听见的音量,丝毫不忌惮,她说:“别去碰她,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流里流气的。”
白瑟伸出去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她转身看着远去的母子背影,那母亲还回头瞪了白瑟一眼,随后两人就走远了。
白瑟站在原地,觉得那个女人十分可笑。
那个女人凭什么判断她不正经?就因为她穿着超短裙,开着大V领?就因为她摸着浓浓的妆容?
白瑟居然就觉得有些气愤,被那样的眼神看着,有一种说不出的屈辱感,但是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就想开了,
有什么呢?她们都只是一些眼皮子浅的女人罢了,有人喜欢穿裤子,有人喜欢穿裙子,穿衣服的风格本就是按照个人的喜好来的,非要和人品扯上关系,用外表度人,所以她们活该一辈子也就那样了,平庸度日。
而她,就算在你们眼里是那么的不正经,那么的讨人嫌,但她偏偏就要活得比你们这群看起来纯真无害的人好,偏要比你们拥有的更多,用事实打你们的脸。
白瑟这才发现,原来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冷玉被冠以不正经、好吃懒做、歪门邪道这样的名次之后,她的内心变化竟然是这样的。
也许她并非一开始就是那样性格的人,她只是喜欢这些浓烈的东西,却渐渐被人群所隔离,被边缘化,最终彻底变成了一个在穿戴上与世俗格格不入的人。
白瑟看着自己闪着亮片的包臀黑皮裙,以及红色的高跟靴,还有手臂上带着各式各样的复杂叛逆手链,忽然觉得也许才是对这个社会的讥讽。
白瑟提起步伐继续走着,她走到了一件本市十分著名的夜总会门口,这时候已经进入了夜总会最热闹的时期了,门口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这间夜总会是以权贵著称,里面的来玩的人基本都是有权有势或者有钱的人,白瑟选择这里作为她的第二个目的地。
她用手摸了摸自己露在外面的手臂,走到了夜总会的大门口,金碧辉煌,灯火阑珊,门口站着一排迎宾小姐以及一位看起来像是大堂经理一样的人。
白瑟走过去的时候,原本打算想办法到夜总会里去溜一圈,所以就朝着里面望了望,谁知道这时候一亮名贵的超长跑车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
开车的人可能喝了点酒,一下子没来得急刹住,竟然差点把白瑟给撞倒了,其实他没有撞到白瑟,只是差一点撞到而已。
但是在外人看来他也确实撞到白瑟了,因为白瑟应声而倒,假装被撞倒那样跌在了地上,虽然她没有计划到这一步,但是有猎物上门,自然不能放过。
白瑟跌倒地上之后,这个场景引起了周围人们的注意,这时候,从车上走下来一个男人,三十岁左右,身材修长,但是一看就是一个不爱笑的人,他走到白瑟面前,看着那个穿的十分妖娆且正楚楚可怜看着他的女人,弯下腰伸出手对白瑟做了一个很绅士的动作说道:“小姐,我能否先把你拉起来?”
白瑟脸色十分冷淡,她用非常冰冷公事公办的口吻对那男人说:“给您添麻烦了,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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