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不济也是个女孩子,小哥怜香惜玉也实属正常,我还是勉为其难的穿上雨衣,坐到了他的电瓶车后座。
“可能会有点冷,我稍微骑慢一点”
冷冰冰的晚风拂过,就像有刀子往脸上乱刮,吹得我龇牙咧嘴。
果然真正的成熟,是自己主动穿上秋裤。
“没关系,你正常度就行”
估计他还有其他配送,我可不能连累到他赚钱。
这么晚还在跑外卖,连殡仪馆的单都敢接,他要么是胆子足够大,要么就是有些缺钱。
我贴近小哥脑袋边大声闲聊。
“在夜晚送外卖,你都不带害怕的吗?”
小哥回应的语气里带着笑腔。
“当你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了”
人之所以能瞻前顾后,担惊受怕,全然是没有被逼到绝路。
若是真的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要能有钱赚就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目测他的年龄,应该与我相仿。
“那你是本地人吗?”
我这明显问的是废话,本地人都是寸土寸金,不是富二代就是拆二代,光是靠收收租就能暴富,根本用不着出来跑外卖。
“不是,我是农村来的”
“好巧哦,我也是”
有钱人都往山里跑,穷人却往城里挤。
小哥见与我有缘,便与我敞开心扉。
他来自偏远的农村,老早便辍了学,大字也不识几个,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还带着卧床重病的妈妈,前来找寻大医院做治疗。
白天在工厂拧螺丝,夜晚就出来跑外卖。
问他身体能不能吃得消,他只是笑着说妈妈的药不能断。
身为泪失禁体质,我眼眶逐渐泛红,我能与他感同身受的点,我是为了逃命,他是为了救命,才会选择来到大城市。
尽管生活过得一地鸡毛,都有在拼了命的活着,懂得活着就能解决问题的道理。
“我叫安潇笙,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做朋友”
我想与他做朋友,出于他颜值同时,在某个角度也算志同道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冥王妻,以血养冥符请大家收藏:(91919191)冥王妻,以血养冥符更新度。
“我叫京墨,很高兴能跟你成为朋友”
他生怕会冷到我,就骑得有些缓慢。
“你没有要配送的单子了吗?”
“因为你这单比较远,我就没接其他的”
被他这么一说,我这心里还挺不是滋味,只好默默的道起歉。
“对不起”
穿越到了地狱的贝尔希,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条深渊龙。携带着暴食之加护的他,只能够依靠不断的吃吃吃来变强了。桂花蜜味道的深渊魔虫花生酥味道的蛋壳,还有一只跟着他蹭吃蹭喝的史莱姆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已有多本完本经验,成绩一般但依旧坚持将故事讲完,人品大概还算可靠。书友群(与残月狂徒大人一起玩)926993534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暴食之龙从地狱位面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少年坐椅,面朝大海。持一缕灵气,遥指这个波澜壮阔的世界。哪里不对点哪里。有人曾一刀成绝响,斩巨龙,沐龙血。有人曾喜欢请喝鸡汤,后院豢养九只凤凰。有人曾枯坐山巅,口若悬河,一气压得百万军。有人曾落...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