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郭宋没有看见苍鹰猛子的身影,或许它在养伤,郭宋没敢靠近它的巢穴。
第三天,还是没有看见苍鹰猛子出现,到了第四天中午时分,郭宋再也忍不住,抓住一根藤蔓,慢慢靠近了鹰巢。
鹰巢位于石壁的中上方,是个狭窄的山洞,高约四尺,宽只有两尺,其实就是山壁上的一道裂缝。
郭宋第一次靠近鹰巢,只见里面铺满了树枝,苍鹰正猛子躺在窝里,头却软绵绵地搭拉在窝外,两脚朝天,郭宋大吃一惊,这不是死了吗?
他连忙攀进石缝,稍稍动了一下苍鹰的头,就像一根绳子吊在半空的石头一样,软绵绵的。
后颈羽毛上还有淤干的血迹,应该是被咬断后颈骨,猛子挣扎着回到巢穴,还是重伤不治而死。
‘啾啾!
’
忽然传来细细的鸟鸣声,郭宋一低头,发现竟然从鹰腹下钻出一只小鹰,不!
现在应该是只秃毛小鸡,身上光溜溜的没有一根毛,一双大的出奇的眼睛正好奇地望着他。
郭宋连忙拎起鹰尸,它身下一共有三只小鹰,两只已经死了,脖子拉得很长,只剩下刚才那只小鹰还活着。
“小可怜,你妈妈死了,你可怎么办?”
郭宋放下鹰尸,伸手去捧那只小鹰,不料小鹰却在他手指狠狠一啄,一阵剧痛,血涌了出来。
郭宋连忙用嘴吸吮,骂道:“你这个小坏蛋,不知道好歹,我非狠狠打你屁股不可。”
他四周寻找树枝,却无意中发现石缝深处寒光一闪,郭宋呆了一下,自己没看错吧!
那是柄剑吗?
‘啾啾!
’
小鹰跳起来拍打翅膀便向石缝外跑去,郭宋顾不得看剑,一把抓住它,把它塞进自己怀里,攀着藤蔓迅速向山顶爬去。
‘啾啾!
’
小鹰探着头向外张望,还好,它这时老实了,没有从郭宋怀中钻出来。
攀上山顶,郭宋小心翼翼将小鹰捧在手中,向道观狂奔而去。
他从小就喜欢养动物,养过狗养过猫,但最渴望还是养一只猎鹰,威风凛凛站在自己肩膀上,那种感觉,让他无比向往。
可在城市里生活,养鹰终归只是一个梦,但没想到在一千三百年前的唐朝,他居然实现了养鹰的梦想,让他怎么能不欣喜若狂。
郭宋一口气跑进了道观,正在劈柴的四师兄甘雨笑道:“哪里抓到的山鸡,这么小,熬一锅汤还不够!”
“熬你个头,这是鹰,是猛子的儿子,猛子死了,儿子没人养,我打算收养它。”
甘雷从厨房窗里跳出来,这货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厨房里,他凑上前,涎脸笑道:“这只小鸡仔就是猛子的儿子?”
郭宋立刻警惕地看着他,“师兄,这只鹰是我的,你别想!”
“你哪里会养鹰,你会养死的,还哥哥我来养,我收它当干儿子,师弟,交给我就对了。”
郭宋轻轻一纵身跳出丈外,一脸肃然道:“师兄,这只鹰是我的,这次我真不让你。”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容雪清穿回来了。他带着游戏赋予的技能穿回来的第三天,分化成了帝国拥有传奇色彩的人鱼抚愈师。白发白睫是人鱼抚愈师的标志,无法剪断,无法染色,无法摆脱。容雪清看着自己忽然变的白发白睫慌得一批,当下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