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粗衣,右手紧紧抱着的东西只是一本书,此时口中正剧烈的喘息着,却依旧开口冲着后面的邋遢男子大喊了一声。
而被大声呵斥的那位邋遢男子正神色凝重地低头察看着其他人脚,脸上的模样要多认真就有多认真,这是有爱他人脚的癖好!
“踏马的真是该死,已经过了三月,这脚上的伤如今竟然还没好,那无良奸医张温这次看来是没给老子好好开药了”
在粗衣书生说话前,邋遢男子就已经触景生情地口吐芬芳了一句。
“呵,等到老子再遇见他,看老子的拳头认不认他这道上“神医”
,竟然害得老子现在连走几步路,都得小心翼翼的,唉,也怪那……”
正想说点什么的邋遢男子眼睛轱辘一转,转而说道:“逐鹿城不愧是方圆千里的大城,这里的人嗯……有脾气。”
夸赞一番所谓逐鹿城里的人后这邋遢男子还不忘给自己戴个高帽子:“和老子是一条路子的。”
这邋遢男子就是那一身白衣的李白衣,而李白衣和方文魁的矛盾也就是这次的萍水相逢所带来的。
说萍水相逢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在此之前二人谁也不认识谁,若非得扯上一些关系那可能就是:同在一个逐鹿城吧!
李白衣是逐鹿城外人士,不久前因在乡镇已经沦落到了难以存活的地步,至于为何至此,只因地无半亩四个字,生于乡野,若是没有地,那又能靠什么存活呢。
因此当李白衣逐渐到了年纪以后,听闻同乡人讲比自己家乡还大的城池也是存在地,而且在那里人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得好。
众多言论,让李白衣对那素未谋面地逐鹿城已经心生向往,就与同乡人一起赶来了这远近闻名的巨城逐鹿,准备讨一口饭吃,最终过上大富大贵地生活。
可人有人意,天有天意,天难遂人愿。
就在挂着一脸的激情,准备到逐鹿城里大干一场的李白衣来到逐鹿城的第二天,周围就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逐鹿城炸了!
那是第二日的正午时分,明明是朝阳,此刻城内却被一整快阴霾给笼罩住了,街道、商铺、寺庙、牌坊皆是一片昏暗。
守在城南的一位捕快,手持弓刀,一脸骇然的瞧向了城西。
这人就是名如其刀的宋弓刀,他此时还是逐鹿城南的一名捕快,也是城南当时唯一的一名捕快,因为整个逐鹿城都知道城南其实就是一偏僻之地,甚至有的人根本就不把城南当成逐鹿城的一部分,说其只是逐鹿的一肥田,不过是用来喂养城内的人的一荒无人烟之地吧。
当然,公家的人怎么会承认你的这些百姓之言,哪怕城南已经人烟稀少,依旧照常向城南派遣了一名捕快,三名衙役,一众护卫以作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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