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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奕可笑出来,“我不是这个意思!”
阿全浑然不知情况,懵了一下,说,“……你们吃好了吗?差不多可以开工了。”
真到开始拍摄的时候,汤奕可就饿了,后悔没有屈服于三明治之下。
镜头负责捕捉她身上的日光,从她的肩膀到侧脸,再到分明又纤长的睫毛,与干净又忧郁的眼眸,而她负责,站在书桌前,翻开一本不足A6大小的笔记本,这里面竟然是他的日记——
我的一辈子还没有过完,但我敢肯定,这是我一辈子做过最蠢的事情。
我将要出门,赶上一班地铁,下午两点半左右的地铁,才能见到她。
第32章
我已经连续三天,在这一班地铁上见到她。
我十二岁搬来纽约,一座拥有世界上最多摩天大楼的大都市,十七岁跟随乐团巡演,才有机会离开曼哈顿,但我对观察世界的渴望,远远低于早晨我需要一杯酸苦适中的咖啡。
我知道老北京的胡同、辽阔的平原、冰屋之上的极光,都不属于我,能够陪伴我的,只有这一座冰冷的大都市,十年如一日。
可是,二十二岁的我,渴望见到她,在这一班地铁上。
她有那样干净的面容,她低头看书,看到入神的地方,会摩擦她的拇指和食指;看到值得思考的地方,她的视线会离开书上,落在车厢的地上。
《被遗忘的士兵》我也读过,我甚至可以从她翻开的书页厚度,大概猜出她看到了哪里。
但在她面前,我无法产生优越感,当我控制不了自己去留意她的时候,我想我终究是一个俗人,我和那些变态跟踪狂没有什么差别。
她是《SuiteforCelloSoloNo.1inG,BWV1007:3.Courante》,我闭上眼睛,灵魂就会追随着她,行走在从印第安人手里买来的曼哈顿岛,行走在到处都是银行的金融中心。
而我睁开眼睛,就发现我们根本没有离开这一趟列车,我忽然撞进她似笑非笑的眼波之中。
这一节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坐在我的对面,她的声音可以毫无阻碍地传达过来,“你是大提琴演奏家?”
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我真的不记得了。
最后她说,“我到了,下次再聊吧。”
……
书房的门被人打开,汤奕可冷静地转身,并且将日记本藏于身后,凝视着走进来的人,他穿着宽松的细格纹的衬衫,额头前面绵软的头发,将要触碰到他英气又漂亮的眼睛。
上一刻,他还是一个被誉为天才的大提琴演奏家,但她翻开了他的日记之后,他就只是一个沉迷于她的年轻男人。
“我正在试着做千层面,如果你……”
她打断说,“你听过一个故事吗?来自法国的民间故事。”
这是一个开场白,他必须听完,才能够回答。
她从他的身前走出书房,同时说着,“只要用月桂叶包住天芥菜的花,在做弥撒的时候,偷偷藏在那些座椅底下,如果有哪个女人无法离开她的座椅,那么……”
她已经走到他的家门前,取下自己的外套,将他的日记本收进外套口袋,再转过来面对着他,穿上外套,拨出一头浓厚柔顺的长发,接着说,“她一定背叛了自己的丈夫。”
他有些意外,“第一次听说……”
她笑了笑,说了一声,“再见。”
就转身离开了他的家。
因为这一组镜头要从各个角度拍摄一遍,其中有一遍,汤奕可没收好日记本,穿起外套时,“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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