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没有立即说下去,而是站了起来,走向窗边。
暗红色落地天鹅绒窗帘已被流苏带子挽在一边,窗外的一切清晰可见。
他站在窗边沉默了片刻,才转过身来看着我说:“苏,那个时候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想方设法活着。
后来,我渐渐知道了一些事情,开始觉得自己强大起来。
但一些重要的,隐秘的事情我无从知道。
我不懂得节制,不懂的隐藏自己,也不懂得如何挑选猎物。
每天只是随心所欲的杀掉想杀的人,甚至都不掩饰伤痕,只将他们身上的钱物拿走,交给父亲。
那一阵子我心情好的时候就对他很好,因为他在我面前已经真正渺小的像一只蚂蚁。”
李斯特讽刺的笑一声,继续说:“后来,我杀的人数量太多,终于引起人类的注意。
我为了避免暴露,搬到了新奥尔良。
你知道吧?”
我点点头,李斯特“嗯”
了一声,说:“那真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充满活力而又冷漠。
我在那里找了房子,但只在周边的镇上猎食——你知道,距离对我们来说从来不是障碍。
“
“那一次,我去路易斯安那——也在新奥尔良附近。
我就是在那时遇到了路易。
最初找到他,只是因为肚子饿,而那天正好想找一个年轻的男人罢了。
从第一眼见到路易起,我便知道就是他。
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死光,完完全全是具行尸走肉,灵魂早已经腐烂了。
我立即盯上了他,你知道,这样的人对一切无所谓,包括生死,所以以他们为目标要轻松容易得多。
我跟了他整整一个晚上,整个晚上,他都是在浪费生命而已。
赌博,和妓女鬼混,喝的烂醉如泥。
到最后我几乎觉得,吸干他的血也许是在拯救他了。”
说到这里,李斯特轻声笑了,笑容中有某种我琢磨不透的意味。
但我来不及细想,马上又被他下面的话吸引。
“然而他看起来实在可口——棕色的柔顺长发,湿润的眼睛,面容清秀,何况还是个贵族。
苏,你没有尝过贵族的血液,也许不知道那有多么美妙。
于是我一直跟着他,直到几乎有些不耐烦。
虽说我完全可以胜过在场的所有人,但那时我学会了谨慎。
好在他总算在天快亮时离开了人群,我找准机会吸了他的血。
那真是我初拥以来最美妙的几次经历之一,以至于我有些飘然,忘了确认生死。
苏,你记得,有时候无意的小失误会带来不可预料的结果,我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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