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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墨云的双手像抚摸至爱珍宝般掠过秦晓的每寸肌肤,双唇烙下串串嫣红。
几处枪弹留下的疤痕破坏了这具身体的完美,却赋予它一种令人心碎的魅力。
手指抚过股间那些粗暴占有后留下的伤痕,邓墨云自嘲地笑道:“曾经满足地拥有你的身体,却在失去的时候发现,其实我最想要的,是这具躯体里鲜活的心脏。
我一直想等你回来才告诉你这句话,没想到啊!”
他扶着秦晓的腰缓缓站起身,把手放在他光滑的左胸。
感受着手掌下微微的震动,邓墨云的神色黯然了:“这么有力的心跳,竟没有一下是为了我。”
“我为情报接近你,你却给了我情报之外的东西。
你不该……”
未说完的话哽在喉间,他猝然发现,邓墨云眉间“川”
字形的皱纹竟深如刀刻,两鬓也已有银丝。
“不该?”
邓墨云反问一声,慢慢为秦晓穿上衣裤,甚至退后一步检视他的领带是否端正。
镣铐哗啦作响为他的动作伴奏,鸣唱着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温柔。
“我能够选择是否做汉奸,却无法违背心愿选择爱或不爱。”
邓墨云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鼓师擂出的鼓点,每一下都敲在心上,清晰,有力,沉重。
秦晓咀嚼着这句话,喃喃重复着:“无法违背心愿选择爱或不爱……”
邓墨云转身,背对着秦晓说:“你走吧!
明天不要送我,我不想让你看见跌倒在他人脚下的邓墨云。”
话毕,他感到颊上一点湿凉,手指试探着一摸,竟是一滴久违的眼泪。
曾经以为这种藏在眼中的液体不再属于自己,现在才知道,属于自己的,无论你多么忽视它,它仍与你同在;不属于自己的,无论你多么刻意地挽留,它终将离你而去。
第二天凌晨,邓墨云换上秦晓带来的藏青色哔叽西装,由法警押赴监狱刑场。
行刑官正面开枪,子弹自他的眉心射入,穿透头颅。
他仰倒在地,眼睛扫过南京铅色的天空,又从四周的法警和记者间一一掠过。
他是瞪着眼睛死去的。
也许,他做了这一生第二件后悔的事,他想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再看那个人一眼。
即便让他看到一个跌倒在他人脚下的邓墨云,也好过死不瞑目。
邓墨云一生刚愎自用,不甘在中统受轻视,为了得以重用,为了施展自己的才干,不惜投奔汪精卫做汉奸。
他未留遗书,也没有遗言,有一双妻妾却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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