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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人真的好不要脸(第2页)

那边老板已经烤好了肉串,装在一个长条形油纸袋里,外面还裹了一个透明塑料袋,伸手递出来:“姑娘,你的烤串好了!”

孟渐晚没来得及接过来,另一只手比她更快地拎起袋子,宋遇倒是不客气,从里面拿了一串,剩下的还给她。

孟渐晚:“……?”

宋遇从竹签子上咬下一块肉,一边嫌弃地皱眉,给出评价:“放这么多调料,哪怕烤鞋底也是香的。”

孟渐晚看了眼烤肉摊的老板,他的眼神像是要把宋遇放在烤架上烤了。

宋遇吃了一口就不肯再吃,又不好意思当着孟渐晚的面扔掉,只能拿在手里当武器,如果孟渐晚待会儿要揍他,或许可以拿来挡在身前……

宋遇跟赵奕琛、周暮昀他们不太一样,虽然都是豪门出身,但他从小就被养得精贵,后来出国留学,住在姑姑家,姑姑不能生育,拿他当宝贝疙瘩疼,待遇说是小皇子也不为过,吃的住的都精细到极点。

哪儿像在国内生活的周暮昀他们,上学时打架、泡吧、混迹大街小巷,可谓年少轻狂、恣意张扬,有时候想起来宋遇甚至觉得有点遗憾,相比起来,他可太“乖”

了,就连赛车,也是有一年放假回国跟他们学的。

孟渐晚三两下吃完一串,把签子投进路边的垃圾桶,手一扬,一投一个准。

“你总跟着我做什么?”

解决了剩下的肉串,孟渐晚一回头,见宋遇不紧不慢地走在后面,猜测道,“伺机报复?”

顿了一下,哼笑了一声,“我劝你不要惹我。”

“我现你对我误会挺深的,我看起来像是睚眦必报的人吗?”

宋遇笑了一下,“你打我多少次了,我还手了吗?”

孟渐晚像是听到了笑话:“你确定你能还手?”

宋遇的虚张声势被一语戳破,面上一闪而过的尴尬,他最后悔的事就是没在国外学会打架。

但,男人和女人天生体力悬殊,他要真跟她动手,用蛮力的话不一定会落下风,只是他不愿意跟一个女孩子大打出手。

这条步行街看着杂乱,好像一眼看不到尽头,全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其实也没多长,走不了几分钟就到头了,然而另一边又是一番不同的天地,一眼望去全是夜宵摊,撑着一把把蓬大的遮阳伞,下面是塑料桌椅,完全是小龙虾和啤酒的天地。

孟渐晚走累了,随便找了家看起来顾客最多的店铺,在空余的座位坐下来,抬眸就看到宋遇从口袋里拿了块格纹手帕出来,弯着腰擦拭塑料椅,然后是略显油腻的桌面,表情认真得像是在擦一件艺术品。

孟渐晚服了这位公子哥,是真的讲究。

------题外话------

后来,宋小八跟孟姐在养鸡场待了十天半个月,所有的讲究和精致都没有了,没有了……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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