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那一场棋逢对手的大战,于赵云而言,实在是难得的畅快淋漓,令他心里不由升起惺惺相惜之感。
此刻听张燕言辞豪迈,胸怀大畅,哪里还管得上他长得如何,虚虚拱手,极自然地就应了下来:“既如此,云在幽州候将军虎驾。
到时候,云自当备上美酒,与将军痛饮三天三夜!”
“好好好!”
这话显然也极对张燕的胃口,他一连说了一串好,又甩了甩两手的水,蹒跚着走上岸,扯了马过来翻身跃上。
正要策马而行之时,却又转身遥遥向王妩抱拳作揖,扯开了嗓门:“白马公孙之女疾驰三百里之高义,某佩服得很,今日一见,某多有得罪,惊吓了公孙女郎,还望多多见谅。”
惊吓?
王妩扯了扯嘴角,演了那么久的全武戏,害她都饿过头了,这会儿倒是想起惊吓来了?
方才这两人战罢后的对话声音虽然不响,但力斗之后,身上的力道中气都尚未散尽,也清清楚楚地传到了众人耳中。
王妩想了想,折起手里的马鞭,交给身侧的范成,可以提高了声音:“将此鞭赠予飞燕将军——留以为念。”
☆、第二十二章
赵云和张燕这一场交手,看得在场所有的兵士目摇神迷,直到前一刻还全力相拼的两人同时发笑,这才重重喘出一口气来。
若论凶险,这一场打斗对于赵云来讲,其实根本算不得什么,远比不得前些日子潜伏在袁绍军中的诸多凶险。
但这一场交手从一开场就太过震慑人心,那些前一天没上战场的散兵,看向赵云的目光如见天人!
就连本以为赵云一战破袁绍只是恰逢其会,全靠运气的白马义从也终是心服!
而赵云的那些同乡兄弟们更是热血奔腾,一个个腰板挺得笔直,胸膛挺得老高,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道,那个银枪如龙,神威凛凛的赵云,是他们的“赵哥”
。
张燕率众离开的那一刻,不知是谁,激动地发出一声欢呼,紧接着,两百个人齐声大喊,欢声如雷,震得训练有素的百马齐嘶,仿若应和,仿若骄傲。
就在众人欢呼着将赵云团团围在中间时,王妩默默地对着身上还对穿着箭就被丢在一边无人问津的一堆兔子和叫不出名字来的鸟,前胸贴后背地长长哀叹。
不过好在,赵云年纪虽轻,性子却极为持重,虽胜不骄。
向众人称谢谦逊了一圈之后,筑营,防御,岗哨,件件不落。
而最重要的,却是他率先塞了一块肉干给王妩。
他们离开的时候其实每人都带了三天的干粮肉干作为补给,就因为量不多,所以赵云才会在看到山林的时候决定先不动这些储备,转而先去行猎。
腌出来的肉干已经没有了肉的滋味,只是用来垫垫饥却是难得的佳品。
经过方才这一出,王妩也不再刻意避着那些兵士躲在营帐或马车之中,大大方方地嚼着肉干在营中闲逛。
反正她不但已经“抛头露面”
了,甚至还当众甩了马鞭。
该见的都见过了,要传到公孙瓒耳中的总会传回去,再藏起来,反倒像是她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
而那些兵士,各自眼观鼻鼻观心,一心只顾手里所忙的事情,好像全没有看到王妩百无聊赖地四处游荡。
两百多人的动作极快,有条不紊地生火烤肉,准备吃食。
而王妩惊喜地发现,在这个没有打火机,没有火柴,连生火都要趁着日头未落的时代,居然还有烤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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