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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2页)

见纪榛气得脸都红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儿娶男妻,也有易执那般颖悟秀慧之人与他相衬,你无德无才,如何比得?”

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

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

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

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

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

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

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

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

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纪榛气得牙痒痒,又碍于假扮沈雁清侍从的身份发作不得,捏紧了拳头。

江南刺史是个人精,瞥见纪榛的神态,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发暧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着个绝色少年,哪还瞧得上这些庸脂俗粉?”

他错将纪榛认作沈雁清私下养着的娈童,眼神轻浮地打量着纪榛的身段,怎会知晓纪榛就是他口中的纪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恼得两腮微鼓的纪榛,淡淡道:“让刺史大人见笑了。”

江南刺史饮酒过度,闻言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寻常事,总要尝尝鲜。”

纪榛再是稚嫩,也察觉他话中隐喻,再无法忍耐,怒道:“你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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