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他觉得孙九身上的破衣服和汗臭味开始亲切起来。
“你跟大眼多学着点儿,那小子贼机灵,心肠也不坏。
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精的人!”
乘了一会儿凉,孙九拍拍屁股上的泥土站了起来,冲着正在抢茶水的人群喊道,“大眼,大眼兄弟!”
“唉,九叔,我在这呢!”
徐大眼从一排窗户中探出半个脑袋,才片刻功夫,他已经净了脸,身上短鞨也换成了一套淡蓝色的长衫,配上那张略带书卷气的脸,标准一幅大户人家的公子相。
“呵呵,瞧不出我这草窝里还飞出只凤凰!”
孙九笑着打趣道。
“待会儿不是要进城么?穿得齐整些,也好逛些大铺面!”
徐大眼还以一笑,用手指了指其他几个窗口,“张叔,杜叔他们几个也在换衣服,九叔难道就一身短鞨去城里送货么?”
“小兔崽子,就你嘴巴会说!”
孙九笑着骂了一句。
把李旭推到面前,说道:“带着旭倌兄弟,他比你小两岁呢!”
“那是自然,我刚才就想约他,见九叔在面授机宜,不敢偷听!”
徐大眼大声答应着,招呼李旭进屋换衣服。
又乱了一阵子,大伙都被安置停当。
由孙九出面,带着几个年龄大,头脑清晰的行商,开始交割主人家托他们从中原带来的南方货物。
其他的行商们则自己到门外找鸡毛小店吃了口饭,带上准备留在蓟县的俏货,搭着伴进了城。
李旭和徐大眼睛没有货物可卖,各自骑了匹马,在城内漫无目的的游荡。
这是李旭平生见过的最大城市,光城南一角就比他所熟悉的易县大上一倍。
青灰色的云瓦,图了彩的飞檐,雪白的墙壁,无一处不令人目眩。
更难得是城内青石铺就的街道,平整得居然如镜子般,让人不忍心纵马踩过去。
而店铺里的东西更为光鲜,南方来的丝绸,北地来的毛毡,西域来的宝石,东海来的珍珠,没一物不让李旭看得心惊肉跳。
而那些货物的价格,也如其质地一样,高得令人不敢伸手去摸。
每次上马,跟在徐大眼身边的李旭都提着万分小心。
怕万一马惊了闯入人家的店铺,损坏了其中一两样货物,让李家从此倾家荡产。
“如果能在蓟县城内开一座店铺,然后把父母接过了养老,也是神仙日子!”
逛了片刻,李旭又开始做白日梦。
“如果生皮价格一直维持在目前这种状态,来往一趟塞外就可以赚一千多文,再顺贩卖些马匹、牛羊和药材,一年三趟,扣除给官府和族里的孝敬,三年后可积攒七千个钱。
有七千个钱,不知道能否在蓟县主街上租个门脸……”
“这是大隋朝最北边的一所重镇,渔阳、安乐、上谷、河间,俱在其俯视之下。
取了此地,整个幽燕尽在掌握之中!”
徐大眼不知道身边的李旭存着如此平庸短视的想法,用马鞭指点着重楼后的青山,豪气干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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