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
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
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
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
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
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
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
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
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
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
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轻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
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
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
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
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
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
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
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
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
行李歪了,向上推推。
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
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
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
。
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
一些。
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
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步桐身为帝王的第一谋臣,被尊称女诸葛,奈何却过不了情关,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临死前发现,她的头号死敌,手握东厂番子和锦衣卫大权的督主汤玄霖抱着她的尸身痛哭,步桐有幸重生,她决定有仇报仇渣男,...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正如何?邪又如何?仙容不得我,入魔又何妨?若如我意,六界安生,我若不如意,六界颠覆,血屠九霄!(书群QQ975511747)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残影晓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