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目送潘占阳去远了,也自打马南行。
昨夜稀里糊涂跑了小半夜,眼前的“道路”
早已经不是与九叔等人北上时用脚踩出来的那条。
周围溪流上次北来时见所未见,一些矮小的山丘也与记忆中的面目全非。
不过这些在少年心里都算不上什么大碍,所谓的路,都是人用脚踩出来的。
草原上本来就没有路,只要你一直向南走,总有一天能够见到长城。
“他昨夜曾经提马踏翻突厥的武士!”
走着走着,李旭突然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现在明白你有多笨了吧!”
徐大眼毫不留情地“打击”
他的自尊。
“能策马踢人的家伙,只有你才相信他会往马肚子底下掉!”
“他怕跟咱们一起走,会被却禺的人马追杀!
却不肯直说,非得想这么一个笨办法!”
李旭搔了搔头,不介意徐大眼对自己的评价。
朋友之间就是如此,一个见面就说话臭你的人,未必心里不把你当兄弟看。
相反,一个终日给你笑脸,满口赞誉的家伙,转过头就会捅你一刀。
这也是他不愿意接受阿史那却禺邀请的原因之一,与一个如此“聪明”
而又狠辣的人为伍,对方的一言一行你都得提着十二分小心去应对,这样的日子,纵使大富大贵,恐怕也乏味得很。
“人家好心相邀,你却一把火烧光了人家的营地!”
徐大眼笑着回应。
“我若是阿史那却禺,不抓住你挫骨扬灰,解不了心头之恨!”
“前提是他能抓得到咱们!”
李旭大笑着踢了踢马镫,策动黑风跑了出去。
阿史那却禺不是一个肯善罢甘休的人,他一定会动用所有力量追杀自己的徐大眼。
所以潘占强找理由离开,并不令人感到愤恨。
换了是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逼着去送命,也得想办法逃走才是。
“无论如何,跑得快些总是正理!”
徐大眼纵马追来,少年人爽朗的笑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营地烧已经烧了,再去追究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火势一发不可收拾也没用。
眼下第一要务是逃回中原去,至于回到中原后如何躲避兵役,那是过了长城之后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两个人有四匹马,可以轮番换乘,一边行一边让坐骑恢复体力。
如是见河涉水、见山爬山地急驰了一整天,到了太阳偏西,才又找了一个背阴的山坡下生火做饭。
这回轮到徐大眼出去打猎了,李旭用石头搭好了火灶,又等了将近两炷香时间,还没见到对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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