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
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
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
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
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
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
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
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
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
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
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
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
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
这可能是凑巧么?”
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跳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股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跳上马背。
杜尔和拔细弥在前,阿思蓝和萼跌泰断后,把李旭、徐大眼和两个少女夹在中间,慢慢开始加速。
一行人刚刚跑出五、六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小兄弟,等等,我去你的帐篷讨碗茶喝!”
方才那个问路的声音在远方大声喊道。
此人好强的中气,李旭惊诧地想。
知道来人肯定不是普通牧民,头也不回,拍打着坐骑飞奔。
八个人的坐骑都算不上什么良驹,先前打猎时有跑得疲惫,即便扔掉了所有驴肉,奔跑的速度还是很快就慢了下来。
而身后的“客人”
却越追越近,在奔跑中不但能听见马蹄和呼喊声,偶尔风大,连他们的喝骂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断后,女人抱着甘罗回营地报信。
通知族长,有大队人马来袭!”
徐大眼见追兵越来越近,沉着脸命令。
他的话在众人中素来就有威望,六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
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