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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盛世4(第1页)

?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

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

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

快速跑回了自己家,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

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衣。

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

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

一旦族中那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跟着突飞猛进。

即便不能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

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

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

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

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

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

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

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

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

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

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过。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

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向狍子射去。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

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

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

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跑上前。

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

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担当小半月的招牌菜。

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少不得又要赚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

李旭猛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

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

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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