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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用爪机写几个字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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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不要啊于2014-1-921:24:14留言☆☆☆
没人舔楼主那张照片吗?手都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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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蛋,人帅手美还有钱,人类公敌,还好内部消化不用和我抢妹子了_(:зゝ∠)_
№1926☆☆☆哈哈哈哈于2014-1-921:24:24留言☆☆☆
楼上你太天真了,还有人帅手美又有钱的T和你抢啊!
№1927☆☆☆补刀于2014-1-921:25:0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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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这里其实可以当做一个结束,但是后面还有点甜甜甜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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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今天晚上突然临时有个约会,只能先发这些了。
大家好久不见。
:)
蓝山走了,昨天我送他进了安检。
这两个月,是我人生中最甜蜜愉快的两个月,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这样乐意与另一个人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而不会感到厌烦。
无论是工作时,还是下班后,我们都彼此相伴。
有的人可能觉得这样压力太大、会很快厌倦,但我却非常享受。
那感觉很好。
心里满满的,再没有一丝多余的情感,我想这就是幸福。
它会让你纵使屋外是狂风暴雨也觉得身处在一片被阳光照耀的绿茵上;会让你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发自内心的傻笑很久;会使你的心变得前所未有的柔软。
但是两个月的确太短了,短到我都来不及回味它就结束了。
蓝山走的前一天,我为他整理行李,那些衣服两个月前才来到我家,甚至刚刚开始和我的衣柜熟悉起来,现在它们又要走了,这样想着,突然就觉得好心酸。
就算再怎么告诉自己他仅仅离开六个月,只要183天,可尚未分别,离愁别绪便要将我淹没。
我从没有在蓝山面前表现出我的不舍,因为我知道只要他觉得必要,就一定会毫不迟疑地停下步伐陪在我身边。
但那不是我想看到的,他应该走自己想走的路,我不希望成为任何人的负担。
另外,自从知道我闪订婚之后,我的市场总监就对我的人品越发瞧不上,他觉得是我诱骗了蓝山这个“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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