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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试戏黑暗骑士(第1页)

美国,洛杉矶。

天使之城,娱乐之都,阳光之城。

有句老话,LA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

陈诺和齐云天在这阳光灿烂的洛杉矶,拿着王嘉卫剧组开的工作证明,在好莱坞的演员工会(SAG-AFTRA)顺利注册。

从此,陈诺成为了一名SAG-AFTRA的正式会员。

从理论上说,自今天起,他才算是一名正儿八经可以在好莱坞正常接戏的演员。

此后也可以参与任何电影的选角,并受到工会在演出时长,权益和工作条件上的保护。

而这,是任何演员想要在好莱坞成功的第一步。

等到第二天,他们早上8点出发,迎着朝阳,去见诺兰兄弟,去面试一个和洛杉矶的阳光背道而驰的角色。

陈诺从没有对一个角色有这么强的企图心。

当他决定去和希斯莱杰竞争之后,他就特别想要拿下这个角色。

不只是因为希斯莱杰会死,也不只是这个角色最后拿到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甚至不是因为诺兰。

而是他喜欢这个角色。

不过说的其实也是废话,只要认真看过《黑暗骑士》这部电影的男性观众,只怕没有一个不会为希斯莱杰的神级表演而倾倒。

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否则,怎么可能十多年后会有人为小丑拍出一部精彩绝伦的传记,男主角还拿了奥斯卡影帝?

只能说,凡是做演员这行的,要是机会摆在面前,谁会不想尝试这个角色?

更何况陈诺觉得,拍完《蓝莓之夜》,马上去试戏《黑暗骑士》,这简直就是上天的安排。

他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

他现在还没有出戏,他就像一个从《蓝莓之夜》这部幽暗的文艺电影里,走出来的失意之徒。

他贫穷,他孤独,他见识了无数的悲欢离合,他看透了繁华和苍凉。

他没有人爱,也没有爱人。

他就像一条爬行在大都市底层的虫子,要么被吃掉,要么变成某种畸形的怪兽。

遇到伊丽莎白之前的杰瑞米简直就是小丑的前传。

两者之间的区别,似乎只有年纪,嘴巴的伤口,脸上的白泥,和一个转变为怪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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