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很大,也很空旷,什么桌椅床榻家具摆设,那是绝对没有的,可以说一目了然。
而最显眼最吸睛的,便是散着丝丝袅袅冰寒之气的一口大井。
井的直径近两米。
为免被人意外现,金暮黎先关上石门。
不料,石门一关,原以为会漆黑一片的石屋中,竟有东西自生光线。
而光线的来源,则是石屋内壁。
双脚不由自主地转向,随后,纤长指尖轻触泛着幽幽微光的墙面。
触感滑而不湿,光芒柔和不刺眼,是品质很高的月白夜光石,非特别有钱的富贵人家,买不起。
“简直是天然太阳能灯,”
她摇摇头,“可惜,用着挺爽,却难买也难运。”
虽然比日光微弱许多,但好歹也算有了照明,走向冷意越来越盛的井口时,能看得十分清楚。
距离近了,她才现那如雾般的冰白之气里,竟还透着一丝冰蓝,缥缥缈缈,缭缭绕绕,煞是好看。
井口位置的寒气也最浓,是整间屋子中最冷的地方,站久了,竟有些哆嗦。
这哪是冰箱,分明是个大号冷柜。
她连忙调动真气御寒,不然还真会很快冻死在这里。
为避免在人家后山悲催遇难,她退到门后寒气最淡的地方,打开水袋。
小小的青色丹珠被倒出,随着袋内泉水骨碌碌滚了满地。
金暮黎也不管平石地面干净与否、丹珠会不会沾上灰尘,拈起十二颗就往嘴里扔,然后直接下咽,闭眼吸收。
近身格斗再强,也不能在异世一味吹捧,否则定会显得无脑。
修炼出真气灵力的高手,一花一叶皆可伤人,隔空拍出一掌都能把人打伤,会站在那儿巴巴等你靠近把他撂倒?
别说捧一踩一,即便是“灵气既重要也不重要”
这种模棱两可糊弄人、两头都不得罪的混账话,金暮黎都不会说。
因为在异世,灵力实在太重要了。
没有灵力,你单指望肉搏,那绝对是死路一条,以格斗取胜更是痴心妄想。
无论你的度、力量、技巧等多么多么高,都玩不过异世强者一根手指头,离你老远,都能分分钟把你灭了。
连人家汗毛都没摸着就被弹飞嘎屁,还打个毛线啊!
所以通过修炼变强,势在必行。
而在打杀羊头蛇青灵兽群时,她出力最多,丹珠掳走大半,也是应得的。
何况即便她不拿走,昱晴川也用不掉。
而那群想捡现成便宜的男女,级别不够的情况下,只能羡慕嫉妒干瞪眼。
如果昱晴川动作够快,特意留给他的那一百多颗丹珠,就不会被浪费。
能不能把握住机会,要看他自己。
和易锦的对话,他是能听见的。
吸收完九颗绿灵丹、两颗青灵丹,若来得及,就可迅收割剩下的一百多颗,赶去冷泉,将丹珠浸于泉水中,慢慢吸收~~如果没有人存心掠夺的话。
她忽然想起被挖去丹珠的死尸。
也不知那群看起来很是义愤填膺的男青年小少女,是如何处理的。
突然遇到这种事,很难说其中是否有人被影响,暗地里将那不人道的掠夺手段照搬学去,偷偷干坏事。
她皱皱眉,又舒展开,掐断思绪。
在这以武为尊、弱肉强食的世界,她既非皇帝,也非武林盟主,哪儿管得了那么多?能够独善其身就不错了。
吞下的丹珠缓缓释出青色灵气,在循序渐进中被慢慢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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