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迹越来越清晰,而陈苒的心也越跳越快。
在终于看到那五个字时,陈苒吃力地咽了咽喉咙,手却开始发抖了。
这个字他太熟悉,隋素的分镜都是手写体,他看多了。
看得太多了。
这句话,他也听多了。
除了作为前缀的称呼——老师,我爱你。
“我不嫌弃我不在乎的人。”
这句不久前刚刚听到的话如实在陈苒脑海里响了起来,他蓦然回头去看那个他刚刚走出来的电梯。
他惨兮兮地笑了笑,知道自己也不用回去再问江煜了。
江煜不会记得的。
反正,无论他到底记不记得这本书是隋素送的,陈苒已经决定要这么觉得了。
江盈在回来的途中应该没有和陈苒相遇。
她从进门开始脸色就很不好,完全当她的妈妈不存在似的,饭吃到一半听说菜都是卢子山做的,直接放下碗打开冰箱拿吐司回房间去了。
这弄得卢子山十分难堪,看着江煜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江煜和卢子山默不吭声地吃着饭,饭厅里只有筷子不小心碰到碗碟时发出的细细响声。
也许是为了调和气氛,卢子山突然笑着说,“上次见到陈苒的时候,还以为你跟他没有很熟呢。
原来他常上家里来吗?”
“也没有经常,来过一两次罢了。”
江煜把小白菜夹进碗里,回想了一下,还的确只有两次。
他说话的时候连眼睛都没有抬,卢子山抿了抿嘴唇,又提起兴趣说,“我之前看过他演的一部电影,名字忘记了,他还挺小的,有个年轻的继母。
然后他爸爸很快就死了,继母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他爱上了继母……好像是个清末的电影吧。
叫什么名字来着?”
“《BetterMe》。”
他说完往嘴巴里送了一口米饭。
“对对对,就是叫这个名字的。”
卢子山赧然笑笑,“你记得挺清楚的。
以前你不怎么看电影,对明星也不感兴趣。”
江煜吁了口气,终于抬起眼睛,看着她说,“我现在也不感兴趣。”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