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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血男爵(第2页)

“至尊圣所确实是个学习魔法的好去处,不过因为一些原因,我恐怕不能出现在奇异博士的面前,所以,我只能选择像你这样的‘野法师’来满足我的要求。”

“那如果我拒绝呢?”

约翰的眼神闪过一抹寒光。

“我想我会说服你的。”

张曳早就预料的回复道,同时他拿出了自己的黑色大伞,在伞尖的位置,银质金属特有的光芒一闪而逝,这让约翰的眉头微微一皱。

银制品,看来对方确实是冲着自己来的,约翰微微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在经历了常年的反派之路后,血男爵的名号从一个能止小儿夜啼的恐怖称号,逐渐变成了一个不被任何人在乎,甚至在普通人面前提及,对方也只会说:哦,是那个被英雄杀死的吸血鬼啊。

之类的这种存在。

很久以前约翰就已经发现了,在层出不穷的那些超级英雄们的面前,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血族根本翻不起什么风浪。

或许自己可以在普通人面前耀武扬威,但是在英雄们面前,自己真的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反派角色,这一点,在奇异博士当年几乎杀死地球上所有血族的时候,约翰就已经明白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约翰放弃了自己的反派生涯,他选择苟活于世,在一片欣欣向荣之中转头拥抱黑暗和腐朽,而他的食物也从妙龄少女变成了阴沟里的老鼠,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想死,更不想被那些超级英雄们盯上。

();()  但,这样的日子他真的够了。

看着自己面前这个黑衣男子,约翰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他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虽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份的,但约翰可以确定的是,这家伙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脆弱。

就算自己已经不再是让人们恐惧的存在了,但约翰也想让眼前这个自作聪明的家伙明白,自己此刻的落魄也不代表自己会被一个普通人类所威胁!

想到此处,约翰右手一探,一把枯树枝模样的短小魔杖便从他的袖子里面滑落而出,被他的右手稳稳的握在手中。

“有意思,明知道我是个会魔法的血族,你却仅仅拿着这些银制品武器,真不知道你是自大还是愚蠢,也罢,就让你见识一下这股神奇的力量吧.”

约翰冷冷的笑了笑,缓缓地抬起了自己手中的魔杖。

突然,约翰手里一空,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却见自己手里的魔杖一瞬间消失不见,还没等他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阵轻笑声。

“这就是‘魔杖’吗,感觉没什么特别的啊,我以为传说中的魔杖会更加的精美呢,这跟电视里面表演出来的完全不一样。”

那是一个有着一头银发的少年。

他不断摆弄着手中的枯木魔杖,灵巧的手指使得魔杖在他手指之间上下翻飞着,仿佛是在羞辱约翰一般。

但当约翰凭借着自己夜视的能力看到银发少年的面容的时候,他整个人瞬间僵在了原地,眼神之中甚至闪过了一抹恐惧。

死死的盯着那个少年,约翰终于知道对方是如何瞬间夺走自己的魔杖了,他颤抖的嘴唇缓缓张开,不可置信的吐出了对方的名字。

“快,快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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