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一重视,于是这件事情被当做破案的主要抓手来抓,完全无视,这只不过是案前的一条无关紧要的住宿记录而已的现实。
徐队长把我,还有莫海军等都抽调过来,加强对这一线索的查证,仿佛这条线索一查实这个案件就告破了。
其实查这条线索并不难,我们根据住宿记录,很快确定了死者在那旅馆的住宿时间。
但是由于只登记了死者一个人,而这条住宿记录已经是一个月以前的事情。
我们找来了那家旅馆的老板,但时过境迁,那旅馆老板并不能回忆起当天是谁在旅馆里进行了住宿。
我们把死者照片供其辨认,老板也辨认不出来死者的样貌。
只说这个人仿佛看见过,但是确定不了,反正最近一定没有见过。
由于死者的失踪时间,也离我们找到旅馆老板过去了半个月,因此我们也无法确定死者失踪当天,有无出现在该旅馆。
但是不确定归不确定,这个旅馆还是遭了殃。
技术中队的技术员全员出动,对旅馆的每一处角落都仔细勘查,寻找隐血反应。
这样这个旅馆被迫终止营业,何时恢复就看技术中队的进度。
其实就算是恢复了营业,这么大张旗鼓的冲击一下,以后这个旅馆恐怕也没什么生意了。
旅馆老板不能帮我们查证,并不能难倒我们。
我们很快通过死者的通讯记录,结合住宿记录的时间,筛选出了一个可疑号码。
因为这个电话在住宿记录的时间点前后都和死者有通讯联系,反查该电话的主人,现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有夫之妇。
我们请示了徐队长以后,决定正面接触这个妇女。
很快我们通过信息查询确定了这个妇女的家庭地址,以及工作单位。
为了缩小影响,我们领导决定直接电话联系这个女的,让她自己到我们刑大来说明情况。
当然,这个妇女可以选择不配合我们的调查,毕竟她又没有犯法。
可是那我们会主动上门走访,甚至到其工作单位走访,这样事情就弄的比较难堪,我们想这妇女一定不会不配合。
果然,在我们一番投鼠忌器的劝说,那妇女估计是做贼心虚,很快就于当日下午到我们刑大报到。
对这妇女进行询问的是朱羽江和李国军,我作为资料核实人员,也参与旁听。
在问话的一开头我们就询问了这个妇女是否认识死者,但是我们说出死者的名字,这个妇女却茫然无知。
于是我们拿死者的照片让她辨认,这时她才承认认识死者。
于是我们重点询问她是如何认识死者的。
一开始,这妇女百般抵赖,只说和死者就是泛泛之交,一起吃过饭,是在朋友的安排的饭局上有一面之缘。
后来我们祭出了杀手锏,告诉他我们掌握了她的开房记录,如不老实,我们会找她的丈夫来核实情况。
这样这个妇女才像霜打的茄子,顿时蔫了下去,对我们完全敞开心扉,讲清楚了一切我们关心的问题。
她如实交代了和死者的关系,她说她尽管不知道死者的真实身份,但是她和死者也是情人关系。
他们是在朋友的一个饭局上认识,后来互相留了电话。
通过电话闲聊,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勾搭成奸。
后来死者就到了我们查到住宿记录的旅馆去开了房间,两人就是在那旅馆里生了性关系。
之后,只在电话里进行联系,她也反应到这些天死者突然失去联系了,但是两个人毕竟是偷情关系,她也不好多问。
直到我们找上门,她也不知道死者的状态。
我们在询问她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她死者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们就是想试探她的反应,是否提前知晓死者死亡的事情。
因为我们领导怀疑,会不会是这女的奸情暴露,然后联合其丈夫谋杀奸夫。
为了证实我们的猜测,我们先让这女的带我们去了那个旅馆,辨认了他们生关系的房间。
当然,房间后续的技术处理由技术中队完成。
同时,我们也立即在当地派出所传唤了女的丈夫,我们重点询问了其丈夫在死者失踪当天的行踪和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