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元夕目光轻轻地落在了她的面容上,缓声道:“乐书。”
因长久不出声,她的声音低沉嘶哑,可吐出的字音清晰分明,不带任何犹豫。
乐书当即忍耐不住,与张妈妈一起,抱住了床上的施元夕,失声痛哭。
施元夕微顿,轻抚着她的背。
她也没想到,在被送往越州的路上,她一闭眼,竟然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时空。
她在那边学习生活,一晃就是十五年,再睁眼,竟然又被送了回来。
而那边十五年,这边仅过了三年。
在这三年内,她都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
若身边没有两个忠仆,还不知要沦落到了什么境地。
过了许久,张妈妈才擦干了泪,将这几年的境况一一说与她听。
施元夕看着奶娘鬓边染白的发,久久不语。
在听闻知晓她‘痴傻’后,京中便再也没有管过她,三年来,仅有她母亲让人往越州送过一次银钱。
但到了张妈妈的手中,也不过几两碎银,尚不够她吃几副药的。
施元夕握着张妈妈的手,沉声道:“妈妈辛苦了。”
张妈妈听她这话,险些又止不住泪,只忙摇头:“……因实在捉襟见肘,郎中又说姑娘这病乃是心病,说不准哪一日便自己好了。”
“我便只能先停了姑娘的药。”
她们离京时,手边只有几十两银子。
治病吃药花费了大半,停药也是无奈之举。
可就算再如何节俭,手里的银钱总有花光的一日。
施元夕轻声安慰着她。
京城那般态度,她又如同一个活死人,在这等看不到未来的情况下,奶娘依旧没抛下她。
她真的是将施元夕当成是自己的女儿在疼。
张妈妈只将施元夕瘦弱的身子紧紧搂在怀里,颤抖着声音道:“姑娘恢复了就好。”
施元夕轻靠在她的肩膀上。
她的经历过于神奇,也很难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她去的那个时代。
但有一点没错。
不论她在那边经历了什么,她终究是这个时代的人,回来是必然的。
安抚好了奶娘,施元夕的目光落在了药碗上。
他们手中的银钱太少,早就支撑不住她看病吃药了,但这碗药明显是新煎的。
墙角的药炉,虽用过了几次,但看着也还很新。
施元夕问:“这药?”
张妈妈道:“是京中送来的。”
施家让人给施元夕送来了二十两银子,还请了位京里有名的大夫来,给施元夕治病。
“可有什么不妥?”
张妈妈轻皱眉,她收到东西时,也格外诧异,但好不容易送上门来的机会,她不想让施元夕错过。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