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儿子,雷广宁很高兴,放下手里的书本,想把孩子抱起来,结果却低估了五岁孩子的重量,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差点仰倒过去。
刘氏忙上前,接过了孩子,抱在怀里,五岁的小男孩已经很大个了,刘氏抱起来却很轻松,她一手抱着孩子,一手还能挽着雷广宁的胳膊。
见到这样的刘氏,雷广宁眼神暗了暗,向前快走了几步,躲开了刘氏。
分明他特意强调过,只让娘和小妹来镇上,怎么这刘氏还带着孩子跟了过来。
瑞哥儿来就算了,很多同窗也已经有孩子的,但刘氏,他不喜欢,甚至有些厌恶。
当年他年纪还小,经不住刘氏诱惑,和她生了肌肤之亲,有了瑞哥儿,为了自己的好名声,他只好把人娶回家。
婚前刘氏家里穷困,身材瘦削,也算是个窈窕的美人,但自从到了富裕的婆家,简直就是老鼠掉进了米罐里,时刻不停的吃,现在的她,身材走样,满脸肥肉,真是难登大雅之堂。
以他清秀的样貌,哪怕没有佳人相配,那起码也得是个温柔贤淑的妻子,怎么看刘氏也和这样的人不沾边。
反观他的同窗姜淮清,家境比不上他,长相也很普通,外人见到他,顶多说一句长相周正的男儿。
而就是这样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娶了那样一个清秀佳人,不仅识字,家里也很宽裕。
前几日他妻子来书院给他送棉衣,众人都十分羡慕。
每当这种时候,雷广宁都感觉有人在背后笑话他,说他才气出众,却娶了一个无知村妇,身形魁梧,力能扛鼎,到了夜里,他定是下面的那个。
雷广宁脚步加快,想尽快离开书院大门,逃离这里。
为了前途,他不能做抛妻弃子的事,只能默默忍受,唉,如果刘氏能自己消失就好了。
“三哥,前面就是你常去的书铺了,要去买些纸笔吗?”
进了书铺,他匆忙选购了一些就疾步离开,他要尽快离开这条街,绝不能让同窗看他笑话。
只是,就在众人要走到这条街尽头的时候,他的瑞哥儿却在身后爆出来惊天的哭喊。
“我要吃,我就要。
哇!
!
!
奶,我要吃这里的东西。”
他扭头,就见瑞哥儿撒泼打滚的躺在地上,崭新的衣服已经粘上了许多灰尘。
刘氏在一旁拉着他的手,试图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疼爱孙子的秦氏看不惯刘氏的做法,在一旁帮腔道,
“瑞哥儿想吃就带他去吃,又不是买不起,你这样拖着我的乖孙儿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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